民间借贷合同合法性 民间借贷合同合法性范围扩大
关于规定 民间借贷合同 的效力的法律,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作出了规定,具体如下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
民间借贷,一般可以视为实践性合同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但是除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以外,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可成立借款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
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民间借贷合同 效力生效但是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 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
民间借贷合同符合法律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也就是该合同是借款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其合同的内容也未违反法律的规定,此时该合同是合法有效的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的,则无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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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民间借贷合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