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征收的法律依据 房地产税征收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法律分析1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其中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
房产税税收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是房屋2征收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对于自用的按房产计税余值征收,对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税法律依据。
对于以劳务或其它形式作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当根据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标准租金,按规定计征房产税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
2融资租赁房屋的房产税计税依据融资租赁房屋的情况,由于租赁费包括购进房屋的价款手续费,借款利息等,与一般房产税的计算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房产的计税余值征税,另一方面是对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进行征税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没有房产原值作为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类房产。
法律分析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按照房产余值征税的,称为从价计征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扣除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
与本文知识点相关的文章:
关键词:房地产税征收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