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1基层人民法院 基层人民法院指县级不设区的市级市辖区的法院 管辖 第 一审 民事案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包括涉港澳台。
民事诉讼法 规定,中级人民法院 管辖 下列第 一审 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四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解释本条是关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的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涉外;中级人民法院对它所受理的刑事和民事案件,认为案情重大应当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时候,可以请求移送上级人民法院审判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
但应明确的是,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不能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 中级法院管辖中级人;中级人民法院的管辖是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的权限范围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反革命案件,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或者我国公民侵犯;由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人民法院此外,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案件的上诉审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的上诉行政案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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