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以上为在刑事诉讼中需要达到的证明标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应当承担提出证据的责任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强制。
这是对不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起码的要求,及时到案是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即被监视居住人不得以暴力威胁恫吓引诱收买证人等形式阻挠证人作证或者不如实作证5不得。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公诉案件中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有罪的证明都必须达到本刑诉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确实充分的程度相对来说,被告人不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不能因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证明自己无罪便据以。
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
单位犯乎带巧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
四被害人陈述即当事人在 诉讼 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 五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承认有罪的供认和检举同案他人犯罪的陈述,被告人关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申辩与解释 六鉴定意见勘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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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