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不成立的情形 行政处罚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七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二受他人胁迫有违法行为的三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行政处罚不成立是指该行政处罚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本法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以下四种情形应不予行政处罚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2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4受;行政处罚不成立是指行政处罚决定还不成其为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不成立,同时决定了对行政相对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本 法规 定向当事人告。
”由此可知,不予行政处罚情形有违法轻微的,未满十四周岁的,无法辨认行为的精神病人,以及其他法律所规定的情形等等通过我国行政法律的这条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法律是具有人性化的一面的,法律这样规定,对于维护我国的。
法律分析符合下列条件的,不予行政处罚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该违法行为的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该违法行为的3该违法行为在六个月内未被发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处罚3受。
第四十一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即使是当事人承认有违法行为,但如果属于以下几种情形中的一种,则不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法律分析行政处罚行为无效的几种情形1行为主体有重大明显违法情形2行政行为内容存在重大明显违法3行政行为程序上存在重大明显违法或极不正当,违反最低限度的程序规定4行政行为形式上存在重大明显缺陷法律;需要强调的是,这种违法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当承担行政责任,但办案机关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必须有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行政机关不具有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 2违法行为人不满14周岁当事人承担行政责任除了应客观上具有违法;行政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之所以不能成立,是因为未履行事先告知义务,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因而其行为构成违法行为,有关人员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条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五条 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关于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不予处罚的适用情形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
#160 #160 #160 #160存在以下情形,会不予行政处罚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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