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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羊吉他教学(白羊的吉他谱教学)

频道:星座运势 日期: 浏览:1326

第1页 :基本信息

书名:当我们变理智,如何谈爱情

出版社: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

作者:张躲躲

内容简介

张躲躲是个随性的人,对爱情之道体味尤深。书中故事,多发生在她身边,贵在真实。

世上的故事,不是每个故事都足够曲折,也不是每个故事都温暖治愈,还好,这本书做到了。

十几个故事,上演十几场文字电影,讲述十几个人的爱情故事。

时光虽不能倒流,但愿意我相信,你在故事中定能找到当初的自己和曾经的他。

听张躲躲讲故事,体味流着泪的幸福,感受当时不顾一切的自己。

他的故事,你的人生。

作者简介

张躲躲,畅销书作家、编辑,长年混迹豆瓣,榕树下原创大赛单项奖获奖者。

已出版《我想你,前任》《我的孤单你永远不懂》《你是我的一个故事》等作品。

新浪微博:@张躲躲同学

书摘正文:

最努力的小三

常平姑娘最配得上“平淡无奇”四个字。如果不是听说她喜欢闪闪发光的卷毛,我从来没注意过她的样子。后来听说她是卷毛的众多爱慕者之一,本着八卦到底的精神,我格外留意了她几次。那会儿她已经读大三,头发半长不短,没有造型,脸圆圆的模糊一团,衣服穿得也没什么出挑的颜色和轮廓,整个人很像写意不写实的中国山水画。这样的女孩,我们暗自揣测,给卷毛做“备胎”都不够。

卷毛何许人也?辈分上讲他是我师兄,但是他威名之大早在我还没有见过他时就已听说过他的传奇。他入校就是学生会的宣传部红人,没过多久就荣升部长。他身材高挑修长,有宽宽的模特肩膀,头发稍长,卷卷的,上场打篮球的时候偶尔会扎起来,配上些许络腮胡楂儿和略显忧郁的眼神,简直是翻版的小田切让。他出身书香门第,虽然没有走美术特长生的路线,但是一手中国书法写得潇洒飘逸,泼墨山水画得成熟老练,据说学院领导经常会找他帮忙给国外的重量级教授写手写信,就因为他那笔好字太给学校增光添彩了。

如果说这一切只是他的“硬件条件”,那么他的一个为他加分的“软件条件”更让人心醉并心碎。他有个初中开始谈的女朋友,两个人在一起六年,常以“老夫老妻”相称呼。名草有主这种事儿从来只会给“草”提升人气,女生们得不到他的垂青反而更会心生想念。我清楚地记得刚刚跟卷毛师兄混熟的时候,我在球场边给他递毛巾,他笑着拍了一下我的脑袋,我连第二天要交课程论文这种事儿都忘了,顶着被卷毛师兄拍过的脑袋在日记里足足写了两大篇儿。

第2页 :最努力的小三

只不过,卷毛师兄的女友在远方。高考的时候卷毛和女友都报考了外省的重点大学,女友考上了,卷毛却差太多,差到自费都够不到线。他放弃了复读,决心跟女友来四年异地恋,他坚信以他和女友这“老夫老妻”的情分,四年异地恋根本不会冲散他们牵着的手。那会儿卷毛还特意自己做了个小网站,名字就是他自己的名字加上女友的名字,中间一个大大的“爱”字,真是又肉麻又招人嫉妒。

卷毛对于常平来说,真的是平淡无奇的日子里闪闪发光的神经病──即便是神经病,他也不会神经到放弃“老伴儿”去跟常平好。这是大家公认的事。

但这并不妨碍常平对卷毛表白。

听说平淡无奇的常平向闪闪发光的卷毛表白了,我们很多人都惊讶得嘴巴张得像窟窿,并追问结果如何。结果当然没有意外,卷毛委婉地拒绝了她的好意,答应跟她做好朋友。这种拒绝太没有创意,我们几乎连继续听故事的好奇心都没有了,但是有意思的是,常平把“做好朋友”这句话当了真,真就跟卷毛成了好朋友。

据说那个表白和拒绝的晚上,他俩在学校附近的一家烧烤店连吃带喝到很晚,酒过三巡真就快成了哥们儿,常平把自己对他的喜欢原原本本一点儿不差地和盘托出,卷毛对这个相貌一团模糊的女孩有了新认识,从小到大喜欢他的女孩不少,这样“自不量力”坦诚得让人吃惊的女孩还没见过。据卷毛同寝室的哥们儿讲,那晚酒量不差的卷毛回到寝室的时候都走不了直线,送他回去的常平姑娘却面不改色心不跳,字正腔圆地说:“你们能照顾他吗?要不,我留下吧。”寝室哥们儿目瞪口呆了半天,说:“你要是真留下,我们真不介意…………”

常平自然没留下,但是在以后的日子里成了卷毛寝室的常客,经常过去打牌、看碟、玩游戏。那会儿常平没买电脑,想写个东西或者上网,直接就跑去卷毛的寝室用他的电脑。她不讨人嫌,去的时候总是带着零食、水果,跟寝室的另外几个哥们儿称兄道弟。原本毫不起眼的一个姑娘,忽然之间就成了卷毛寝室最受欢迎的人。

卷毛那个寝室是那一层楼里最大的一间,外面有个很大的阳台,常平在阳台上养了不少花花草草,经常过去浇水除虫,甚至帮他们打扫卫生。原本又脏又乱又臭的男生寝室在她的照料下变得整洁又清新,风信子开花的时候,甚至香气四溢──当然,混着香烟、酒精和臭袜子味道有些奇怪,但是跟其他男生寝室比较起来简直是天堂。有一次我跟朋友过去打牌,都惊着了。

那会儿我们对常平的做法喜忧参半,喜的是竟然有这样执着的姑娘,用实际行动不间断地向自己喜欢的男生发起猛攻;忧的是在这样穷追猛打的情敌压迫下,卷毛那位远在外省的女友有了非常大的危机。我跟卷毛师兄关系不错,QQ上也有她女友,忍不住会义愤填膺地跟她八卦几句,提醒她目前面临的严峻局势。我说:“师姐,你要有心理准备,师兄遇到了高手!”那语气很像讨主子欢心的丫鬟──因为师姐长得很漂亮,长发大眼白脸细腰,还会跳优美的民族舞,作为资深外貌协会患者我忍不住就想向她靠拢。师姐信心满满地说:“我对他有信心。如果我们之间有人变心,那肯定是我。”顿时我就震惊了。

后来有一次,一位知名教授来我们学校做讲座,我老早就跑去礼堂占座位。因为在同一个学院混得比较熟,知道卷毛师兄他们一帮人也会去,我就顺道占了好几个座位。果然,卷毛师兄到了,除了他们寝室那帮形影不离的哥们儿,还有常平和另外一个女生。我和同座的女生一起嘀咕:“这常平手段何其高明,铁了心要鸠占鹊巢呢。”

接着我们就看到,卷毛师兄要坐的那个位置上貌似有什么脏东西。他是男生,粗心,没有带纸巾的习惯。他几乎是非常自然地把手伸向了常平,而常平脸上出现了一个笑容,很自然地在包里拿出纸巾递给他。那个笑容叫什么比较合适呢?哦,对,宠溺。

人们总说女人心中会有女儿和母亲两种天性,这两种天性在喜欢的男生面前都会不自然地流露出来。我见过太多跟自己的男友大发女儿性的,甚至包括我自己在内,在喜欢的人面前也是各种甜软绵贱少女心玻璃心一起泛滥,巴不得对方像哥哥像爸爸一样呵护我迁就我。扪心自问,还真的很少像妈妈一样去大度宽容地爱对方。但是常平不同。那个递纸巾的小动作留给我的印象至深,以至于很多年后每次递给别人纸巾,我都会回想起来。

不光是我,我旁边同坐的朋友也注意到了。她捅捅我的胳膊说:“喂喂,张躲躲你看到了吗,那个常平啊,对待卷毛师兄啊,简直像个贤妻良母。那个笑容啊,太贤淑了!”我长叹一口气:“有志者,事竟成,百二秦关终属楚。师兄恐怕是晚节不保啊。”很多年后有一句更毒舌的话:“没有打不垮的正室,只有不够努力的小三。”看到这句话我一不小心就会想到常平。

少不经事的时候看热闹的心理远远多过深入思考,巴不得天天有花边新闻才好呢。那会儿“小三”这个词也没有敏感到现在这种程度,我们自己也年轻,没有切身感受过“小三”的危害,所以虽然我们知道常平扮演的角色不讨人喜欢,但是又觉得她的存在也理所应当──即便没有她,也会有其他女生献殷勤,况且,换成另外一个女生未必像她那样对卷毛好,所以我们很宽容地看到了她给校草“松土”这种行为,等着看卷毛如何取舍。

后来临近放寒假的时候,卷毛的女友先一步回来了,到学校见卷毛。熟络的朋友都一起去吃饭喝酒,常平竟然也去了。是啊,她的名号是卷毛的“好朋友”,既然好朋友的女友来了,大家一起吃饭K歌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我好庆幸自己见识了两个内心无比强大的女生,一个是“正室”,面临抢自己男友的女生落落大方,一个是“小三”,面对仪态万方的“正室”毫不畏惧有说有笑,那样子真像后妃相安无事,皇帝后宫一片太平。

大家兴致正好的时候,卷毛的女友对他说:“我在办出国,当一年交换生,有可能的话在美国读研究生。你会跟我一起去的吧?”

卷毛表现得很冷静,他寝室的几个哥们儿也很冷静,看样子早就知道这回事。可见她这番话完全不是说给他们听的。那么,自然就是说给“小三”听的。

纵使强大如常平,突然听到这个消息,也愣住了。很讽刺啊,虽然是“好朋友”,卷毛竟然没有跟她提半句,可见哥们儿的待遇还是有差别的。她愣了半天,眼睛直勾勾地盯着卷毛。卷毛一边给女友削苹果一边说:“我爸给咱们出钱,可能不太够,我爷爷给一些。”

事情说白了就这么简单,卷毛和女友早就是一家人,卷毛的家人全力支持儿子和儿媳比翼齐飞。常平辛辛苦苦了这么久,终究是白忙活一场。卷毛甚至都没有给她打个招呼,没有一句解释。她连个最基本的“备胎”待遇都没有。

气氛尴尬了好一会儿,一个哥们儿唱了首什么搞怪的歌,总算缓了过来。先前我们还羡慕卷毛像后妃和谐的康熙大帝,现在突然觉得他像夹在东宫太后、西宫太后中间受夹板气的同治皇帝了。

后来卷毛先走,送女友回酒店。常平说还想喝酒,问我们谁可以舍命陪君子。大家担心她出事,多少也有同情的成分,好几个人都说去。我们就找家烧烤店决定喝通宵。

那晚常平喝了很多啤酒,举杯浇愁吧,也吐露了很多心事。如果说之前我们都把她当成一个“努力的小三”看待的话,听了她的话之后反而有点同情她。她说,她很爱卷毛,很爱很爱,从新生入校第一天见到他开始,那种爱慕就无可抑制。他有女友也无所谓,她只是想单纯地对他好,他回报与否,她完全不在乎。

她真的是喝多了,也不考虑旁边还有男生在场,拉着我们两个女生说:“你们有没有发现,卷毛的睫毛特别好看,长长的,翘着,特别可爱。有一次在阶梯教室上选修课,他坐我旁边,趴在桌子上睡着了。我就那么看着他,真希望时间就这么停下来,睡到天荒地老。”

我和另一个女生对望了一眼,不好,我们的三观要动摇了,怎么觉得常平的爱情很美好呢!

常平接着说:“卷毛对他女友真的很好,无微不至。隔着那么远,成天写信、发邮件、聊QQ,那女的下线了,他还要留言。在街上看到什么好玩的好吃的,只要能邮寄,第一时间就打包给他女友寄过去。那种好,全世界的女生都羡慕。但是我就想,他对女友那么好,女友为他做了什么呢?那位大小姐,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脾气,她明知道卷毛的成绩没她好,考不上外省的重点大学,还要他一起考。明明是她自己想远走高飞,还要说卷毛不争气。每次收到卷毛的小礼物,她不是高兴,而是厌倦,说卷毛不务正业。卷毛没有抱怨过,都是我无意间听说的。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不懂得珍惜。我爱卷毛,愿意为他付出一切,所有好吃的好玩的,我都想留给他;所有好事,我都愿意让给他。我知道我长得不漂亮,家里也没有钱,成绩也没那么优秀,出国留学这种事,我想都不敢想。所以,到现在,我实在没有什么可以给他了。我只想说,但凡我有的,只要他向我张嘴伸手,我都可以给他。我只想对他好,别无他求。”

我们一直喝到后半夜,学校也回不去了,烧烤店也打烊了,几个醉鬼在学校外面的小街上吵吵喊喊,冷得直哆嗦。后来想了个主意,去网吧过夜。一进去大家都守着电脑睡着了,我胡乱找了个片子看,完全不记得看了什么,渐渐也睡着了。那好像是大学时代过得最混乱的一个晚上,懂了很多事,又好像什么都搞不懂了。

后来卷毛就和女友一起出国了,女友所在的学校是著名的留学大军聚集地,她是作为交换生去的美国。卷毛就没那么顺利了,在学校办了各种手续又申请外国学校,具体的细节我不是太清楚,反正是砸了很多钱进去,连个奖学金都没有,去了所“野鸡大学”学设计,其实就是专门给女友“陪读”去了。

我们那帮常在一起酒肉的狐朋狗友也忽然一下就有了自己的事情,各忙各的,联系越来越少。偶尔,学院开会或者有集体活动,会看到常平。她比以前漂亮了,留了长直发,梳理得很整齐。人瘦了很多,穿衣品位上了一个档次,有腰身,有曲线。虽然肉肉的包子脸没有什么改观,但是她皮肤原本就很白,偶尔画个淡妆,不管远看近看,都像一个小美女了。我们会暗自惋惜一下,卷毛师兄没有看到她这么好看的样子。也免不了猜测,经历了之前的那些周折,常平下一次的爱情会是怎样的呢?

常平先我们毕业,没有考研究生,到一个县级市的重点中学做了一名中学教师。

后来常平就和我们失去了联系。

再后来,我的QQ被盗,很多朋友的号码都丢失了,卷毛师兄和他女友的也是。刚好那时候我自己也被一堆烂事弄得焦头烂额,觉得命运安排很多人就是用来遗忘的,所以也就没有费心去找丢失的号码和朋友。人生匆匆忙忙地赶着进下一站,谁能等谁呢。

一晃好几年过去,我在一个社交网站上意外碰到了当年卷毛的一个室友。那会儿他年纪最大,是寝室的老大,又是我们的师兄,我一直都叫他大哥。大哥和他女友的故事也挺美好的,但这是另一个故事了。我们赶紧重新加了QQ叙旧,自然而然就聊到了卷毛和常平。大哥打过来的一句话把我吓了个晕头转向。

“你还不知道吧,卷毛和常平结婚了。”

大哥说,卷毛和女友在国外混了几年,女友学业有成,他真的一直是“混”。他英语不是很好,学设计也是半路出家,他根本就没心思学。最后只混了个“野鸡大学”文凭,找工作也是难事。后来女友在国外遇到了“灵魂伴侣”,跟他分手了。卷毛带着一肚子的伤心失望回到老家,家里帮他联系了一所中学当老师,没想到竟然和常平做了同事。直到那时大家才发现,常平当年找工作,故意选了卷毛老家的那所中学,为的就是离他近一些,哪怕不能和他在一起,在他故乡的城市落脚也是好的。

“你说,如果一个男人被这样的女人痴心爱着、等着,怎么能不感动呢?”大哥对我说。

我不是男人,不懂男人怎么想,但是我想,无论男女,都会被感动得痛哭流涕吧。

大哥传给我他们去参加婚礼时拍的视频,不是专业的那一份,是他们用手机拍的,不太清楚,画面总晃。但我看得津津有味。卷毛师兄的长发剪短了,鼻子上多了副眼镜,还是很帅气,但是看着他西装领带的样子总觉得很好笑,不太容易跟当年留长发写书法又打篮球的帅哥联系起来。常平却美得惊艳,洁白的婚纱衬着婀娜的身材,笑容比怀里那束马蹄莲还要纯净。后来交换戒指念新婚誓词的时候,卷毛说:“你是我万水千山走遍后最温存的所在。感谢你让我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幸福。”常平说:“感谢命运让我等到了这一天,感谢卷毛愿意陪我走完后半生,我会给你我所有的一切。”

我情不自禁就想到了很多年前,我们一大帮人在学校外面的烧烤店里,喝得横七竖八的,常平举着酒瓶子说的那句话:“但凡我有的,只要他向我张嘴伸手,我都可以给他。我只想对他好,别无他求。”我们都以为她醉了,但她一直很清醒。

那个手机拍的小视频很快就看完了,最后一个镜头是新郎亲吻新娘。在一片哄笑声中卷毛师兄笑着去亲常平,不知是拍得不清楚还是我多心了,我好像看到,常平闭起来的眼睛上,睫毛上面挑着一颗泪珠。

第3页 :前路艰险,我们要在一起

前路艰险,我们要在一起

我的朋友中有很多有奇特经历的人,小麦算得上“最”字之一。

儿时的小麦跟很多幸福的姑娘一样,被呵护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妈妈美丽温柔,爸爸有点儿小钱小权,视她为掌上明珠。她爸爸是公安局的领导,有枪,所以小麦对童年时代第一个给他递小纸条表达爱慕的小男孩说的话是:“再欺负我让我爸开枪打你!”从那以后再有男生去她家阳台底下“叫春”的时候,一定要事先踩点儿问清楚她爸爸在不在家。

小姑娘小麦无忧无虑地度过了少女时代,高中毕业之后上了警官学校,平稳安逸的未来基本是看得见的。大二那年她有了正式男友,一个算得上门当户对的男孩子,要模样有模样,要才能有才能,如果没有意外,两个人毕业之后就要结婚。然而,这世界上永远有意外。

有一个风流美艳的女人死了,警方判定那是一起凶杀案。那女人死在自己的家里,警方在她的私人物品当中找到了几本性爱日记,涉及了那个小城市里不少小官僚,其中之一就是小麦的爸爸。

种种不利证据指向他,而且日记里的众多细节流传了出来。他被停职,接受调查审讯。这个平时很有官架子的人万万没有想过会有今天,顿时百口莫辩。这个时候也顾不得什么老脸了,必须把跟那个女人的权色交易老老实实坦白出来──最重要的是洗清杀人罪。单位里那些小同事丝毫没有对这位领导客气,谁都知道这件事之后这位领导再也不可能在他们面前作威作福,所以这简直就是一个有怨报怨有仇报仇的好机会。

审讯期间,小麦的爸爸真的是把那把年纪能受的罪都受了,精神上的摧残和侮辱最要命。尤其是有那样几本日记存在,他和那小情人的种种细节都一览无余地暴露在同事、下属们的面前,是个人都来拿话挤对他,是个人都来想办法刁难他。他甚至想,干脆把杀人罪认了吧,死了就一了百了了,否则后半辈子也没脸见人。

小麦自然也和妈妈一起分享了爸爸的“风光”。往日里被人宠上天的“某长”的宝贝女儿,顿时成了嫌疑犯的女儿。那个时候小麦读的是警官学校,不用说,有她爸爸出的一份力,但是好歹也有她自己努力考上的结果啊。平时大家都会夸奖“小姑娘学习好啊”“小姑娘有出息啊”“真给你爸妈争气呢”。现在小麦家里出了事,所有的人口径都变成了“这下威风不起来了吧”。小麦的所有努力都被否定,无论她怎样努力渴望优秀,都会被人看成“没有你爸撑腰你是不行的”。因为家里出了事,小麦好长时间不去学校在家里陪妈妈,学校里的人就会说“没人撑腰了还这么牛哄哄的”。

比较令人欣慰的是,小麦的男友对她呵护有加。

这个时候才提到小麦的男友貌似有些晚,不过,介于他表现良好,可以返回头多说几句。

那个时候的电脑、网络还没有现在这样普及。学生宿舍里几乎没有私人电脑,警官学校里用的是公共机房,都是那种大脑袋的显示器,移动存储设备还是3.5英寸软盘。小麦虽然学的是理科立志做女警察,但也跟其他女孩一样,在特有的年纪有着特别细腻敏感的心思,喜欢看言情小说,憧憬完美浪漫的爱情,幻想自己的白马王子,甚至自己动手写小说。小麦选了公共机房上的一台机器,在上面一个隐秘的文件夹里建了一个文档,写了一篇长篇小说,大致就是一个学校里的女学生遇到一个英俊威武的男警官,英雄救美之类。

小麦写得很动情,有空就跑去机房“连载”。她自以为这是不可能被人发现的,没想到偏偏就有人发现了。那个人不经意间在公用的电脑上发现了这么一篇小说,还发现隔三岔五就会有人过来接着写。他就一直追文一直追文。他的名字是江军。

江军在机房默默关注了一阵子小说之后,就开始研究小说的作者。他留意了每次文档修改的时间,知道这姑娘大概什么时候会来,然后去等,很快就等到了。接下来的故事发展,就像很多偶像剧里演的,好看的男主角轻轻走到女主角身边,很温柔地一笑,问:“是你在写小说吗?好好看啊,我一直都在追着看。”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女人不只需要爱,更需要懂得。年纪小小的小麦在那个时候就得到了江军的“懂得”,惊讶之余心里满满的都是欢喜。她从小被众多小男生追求,还是第一次遇到用这种方式、这种语气表达好感的人。怦然心动就是那个瞬间的全部解释。

江军来自南方省份,家庭环境跟小麦差不多,成绩更优秀,表现更出众,很快就在学校里成为校草级人物。校草那么快就名草有主,小麦招来很多嫉妒。不过两个人感情一直很好。江军是学员射击冠军,小麦的业务技能没那么强,但是她自己好强,就加班加点地练。江军陪着她一起练。两个人很多业余时间不是用来逛街看电影,而是去练射击和散打,说来也够奇葩。至于小麦的小说,自然也就没有写完,因为在她看来,自己已经是童话故事里最幸福的女主角,完全没有必要再去幻想什么。

只是那时的小麦还没有意识到,童话里面的女主角永远会被命运这个恶魔刁难。

小麦和江军遇到的阻碍之一是江军的妈妈。因为俩人感情很好,他们都很快跟父母说了恋爱的事,还提出毕业就结婚。小麦的爸妈倒是没有太多反对的意见,但是提出了一个顾虑:那男孩的家在南方,咱家在北方,以后你们真结婚的话安家在哪里呢?而江军的妈妈也想到了这一层,而且想得更远,她发现儿子的心思已经全部都在小麦的身上,每次打电话张口闭口都是女友怎样,几乎不把她这个老娘放在心上。女人的嫉妒来得就是这么不可理喻,当妈的十月怀胎千辛万苦把儿子养大成人,决不允许他被一个女人就这么简单地抢走。当然,江军和小麦只是在恋爱,还没有真到谈婚论嫁的阶段,所以江军的妈妈也就在脑子里PK了一下假想敌而已,并没有对小麦显露出太多敌意。只是在儿子眉飞色舞地夸耀女友多好的时候,当妈的会泼点儿冷水:“小屁孩,你才多大呀,着急娶什么媳妇。那女孩家是北方的,你都不喜欢吃面食,能跟她过到一起吗?日子长着呢,你大学还没毕业,想这些都太早了。”

江军的妈妈还真说着了,日子长着呢,小麦的家里出了那么大的事,谁都想不到。

家里出事之后,小麦的人生就像从天上摔到了地上。她无心去学校上课,请假回家陪妈妈,几乎把所有能够想到的办法都用尽,散尽家财,只想尽快把爸爸的嫌疑洗清。费尽周折,总算洗脱了她爸爸杀人犯的嫌疑,但是他利用职务之便受贿之类的丑事都在死者的日记里被揭发出来,后半辈子怎么都得坐牢了。

江军虽然不能每天陪着小麦,但是电话、短信从来没少过,只要有时间他就跑去家里看她。这让江军的妈妈很生气。原本她就对小麦欠缺好感,得知她家的“丑事”之后雪上加霜,成天追着儿子说:“赶紧跟那女孩分手吧,咱家可不能沾染那个晦气。”江军当然不乐意:“妈,这是落井下石,别说我爱她,就是普通同学关系也不能在这样的时候跟人家撇清关系啊。”母子之间爆发了一场恶战。

那个春节,江军干脆就没有回自己的家,在小麦家里陪着小麦和她妈妈。他以为这是帮了小麦,却没有想到把祸水直接就惹到了小麦家里。

江军的妈妈通过学校打听到了小麦的家,大正月的就杀了过去。她直接找到小麦家里,指桑骂槐数落儿子不懂事,但是话里话外都在敲打小麦母女带坏她儿子。

人在逆境中会变得格外敏感,小麦和妈妈正在家道中落的时期,东奔西走托关系的过程中已经看了太多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江军的妈妈这一闹,她们当然知道人家是在跟自己划清界限,像躲瘟疫一样。墙倒众人推,鼓破众人捶。小麦原本是依赖并感激江军的,经他妈妈上门大吵,她伤心之余就被绝望淹没。如果是之前她还满心感激江军不离不弃地跟她在一起,此刻的她想到的却是无论如何都要跟江军撇清关系,她是罪犯的女儿,再也配不上他。

小麦和妈妈逆来顺受,好言相劝送走了江军和他妈妈。江军先前是不肯走的,小麦骗他说,你先回家过年,开学之后我们学校见。江军这才恋恋不舍地回家去。

寒假结束,学校开学,小麦当然没有再回学校去。她决定退学。她不放心让妈妈一个人在家承受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她开始仇恨警察。

可以说,她从小到大生活的氛围都是“警察叔叔”,她最相信、最亲近、最爱慕的就是“警察叔叔”。曾几何时,她每天最幸福的时刻就是早上睁开眼睛,懒懒地赖在被窝里不起床,等爸爸穿好衣服之后用带着胡子楂儿的脸蹭她的脸说“小公主还不起床”。那时候爸爸是她的骄傲,她知道爸爸的工作就是抓坏人,伸张正义,这个世界上正是因为有了爸爸这样的警察才会有和平。她觉得爸爸以及爸爸的同事们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无论有多少坏蛋,都会被他们抓进监狱里。她当然还记得,小时候被讨厌的男孩子欺负了,她会说“让我爸爸抓你”“让警察叔叔把你关起来”。她不是仗势欺人,她只是单纯地相信,警察会保护所有好人。

小麦哪里想得到,有朝一日,爸爸竟然变成了她最讨厌的那种人,惹上官司,连累家人。死者的性爱日记早就被传得沸沸扬扬,她和妈妈成了熟人眼中的笑料。即使有些人对她们报以同情,那也无非是倾听祥林嫂讲述阿毛的故事之后掉下几滴无动于衷的眼泪,把她们当成一段时期之内的谈资罢了。而昔日她最相信的那些警察叔叔,竟然成了最凶恶的人。他们折磨爸爸,完全不顾及昔日的情谊。小麦的爸爸不让她去看他,她再三央求妈妈说自己不是小孩子了,是大学生了,爸爸才同意她去见一面。往日意气风发的爸爸变成了一个她完全不认识的小老头,瘦弱,虚弱,苍老,脸上隐隐有伤痕。爸爸说自己是罪有应得,小麦知道爸爸有错,她只是想不通,昔日里那些笑脸相对的叔叔伯伯们,怎么转脸就变成了凶神恶煞,一点点情分都不留。

仇恨的种子在小麦心里生了根,她再也不想见到警察,甚至连那身制服都不想看到。所以她再不可能回到警官学校去上学,再不可能看那些专业教科书。曾经,她那样迷信法律的公平和公正,如今她只相信人性根源处的自私和恶像疯狗,不是法律能够管得住的。

那么,她深爱的江军呢?学可以不上,制服可以脱掉,工作可以不要,她最最割舍不下的,是她认定的那份最美好、最浪漫的爱情。那是她的梦想啊,他们在一起无数次勾勒以后结婚成家的样子,甚至连房子的样子、朝向、格局、装修都想好了,甚至一起计划了养孩子、养狗狗。一切的一切,都如镜花月影,再不可能触及。并且,她还要亲口向他说出分手的话。她如何说得出?他那么优秀,对她那么好,两年多的时间几乎朝夕相处,他们就像长在了一起,现在她要举起一把刀,活生生把连着心尖的一块肉切下来。她的疼,说都说不出。

可是,即使疼,也要做。因为他们不可能再走在一起了。她接受不了他的警察身份,他的家庭也不可能接受她。他妈妈的态度已经很鲜明了,这样的家庭,这样的经历,有辱门楣。她的爸爸犯了罪,但是她决不允许别人把她的家庭视为毒药。爱情固然可贵,但是跟自尊比起来,它是可以被舍弃的。

就这样下定决心之后,小麦去学校办了退学手续。妈妈和老师们都是不同意的,都劝她不要冲动,不要拿自己的前程开玩笑。一向单纯天真的小麦就像脱胎换骨了一样,变成了一个硬冷心肠的人,她说:“天大地大,我有手有脚,我就不相信不披这身皮我就不能幸福!”

小麦的退学突然而又坚决,甚至连江军都是在她办好手续之后才知道这件事的。江军差点儿没疯掉,追到她家去问到底为什么。小麦面对他的态度出奇平静,只是告诉他:“我讨厌警察,从今往后都不想再见到警察。你要是真想跟我在一起,就脱离警察队伍,脱离你那个警察家庭。”江军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然而,也只是答应了。

谁都想得到,他不可能脱离的。他是学校的优等生,射击冠军、散打冠军,老师以及校领导都认定他是警队的好苗子,他爸爸甚至早就打点好了关系,让他回老家的市局工作,他必定是那里重点培养的精英。别说退学,连脱离警察队伍都很难。再说,当警察抓坏人是他从小就立志去做的事,他从小喜欢警匪片,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做最出色的警察。他万万想不到,在离梦想实现就差一步的时候,小麦对他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头脑冷静下来之后,江军意识到自己面临人生当中最重大的一次抉择。可以说,在他二十来岁的生命里,几乎没有做过什么为难的决定,上什么学校,选什么专业,都是他想得一清二楚的,父母也都全力支持。当初之所以离开家乡选择到北方读书,也是他比较了几所警官学校之后做出的选择──念就念最好的。在感情方面,他更是没遇到过什么纠结的事情,他成绩好,样子帅,从小也有小女孩喜欢他,但是他觉得她们都不足以打动他,既然不喜欢就不拖泥带水,他都很干脆地拒绝了。在他年轻的生命里,根本就没有什么选择题。然而,第一次碰到的选择题就是小麦,他深深地困惑了。

他永远忘不了最初相识的时候,他偷偷看她藏在公共机房电脑里的小说,她说她渴望一爱就一辈子的爱情,就像邦尼和克莱德,即便死,也要一致对外,双双死在众人的枪口下,即使周围的世界子弹如雨,恋人也要到死都紧紧相拥。可怜的小麦,那时候还在警官学校,竟然憧憬“雌雄大盗”的爱情,不知道这是不是命运跟她开的一个浪漫的玩笑。

江军没有兑现诺言脱下警服,离开警察家庭,而是坚持到了毕业。但是他并没有按照他老爸的安排回到老家去工作,而是去了南京。

小麦曾经讲过,她喜欢南京,属于那种没由来的、没道理的喜欢。可能是因为有古都风韵,或者是因为她喜欢的一个小说作家在小说里把南京写得特别好?反正,小麦就是喜欢那里。她曾经跟江军约定,有机会一定要一起去南京旅行,买很多漂亮的雨花石。当时江军还笑她说:“傻瓜,要那么多石头干嘛?一点儿用都没有。”小麦就特别动情地说:“小时候听故事讲,雨花石上有烈士的鲜血呢。”她那样子特别傻,把他逗得哈哈大笑。江军总是无可抑制地想起那些哈哈大笑的好日子,那是他心头的一罐蜜,又是心头的一道疤。

退学之后的小麦换了电话号码,还和妈妈搬了家。她家住的算是公房,爸爸出事之后她和妈妈不想再住下去,因为出出进进的都是爸爸的同事,小麦的妈妈觉得面子上很过意不去。虽然出去租房子需要钱,但是她们母女俩都认为,与其被勒令搬出去,还不如自己自觉搬出去的好,她们还有什么脸面继续住公房呢?

江军追问了好多同学,平时跟小麦最要好的同学都不知道她的下落。那样一个大活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一句告别的话都没留给他,一点线索都不留给他,绝情得让他心灰意冷。但是他断不了那点儿念想,他知道她是迫不得已,他希望自己的诚心能够打动她。

然后,就是五年。

五年的时间,江军已经成为一名出色的刑警,多次破获大案要案,得到领导的器重,自然也会有很多人给他介绍女友,他在老家的父母也一再张罗这件事。江军只是推脱太忙,没有时间去恋爱。其实,他一直没有放弃打听小麦的消息,跟小麦关系好的同学被他缠得没办法,稍微有个风吹草动,都会让他知道。

最初,江军听说小麦在北京的一家网络公司做编辑,他二话没说就从南京跑过去找她,果然找到了。他告诉她他不会放弃的,一定要和她患难与共。但是第二天小麦就跟老板说要辞职,害得老板拦着江军不让他再进公司的门,还差一点儿打110报警。江军气急了说我就是警察你不用报警,公司老板说你要不要试试看。最后还是小麦说:“你快点儿走,别让我再看见你,我恨警察。”她的语调冰冷,没有一丝情分。

后来还有一次,一个同学有了小麦的消息,第一时间告诉了江军。那时候小麦在一家珠宝公司做销售,就是把一些不太好的珍珠、翡翠、琥珀之类的说成宝贝忽悠有钱的冤大头上钩。江军跑去那家商场,远远地偷看正在接待客户的小麦。她瘦多了,干练多了,穿的是女销售最常穿的黑色职业套装,领口翻着笔挺的白衬衣领子。他还记得当年小麦说过,这身装扮太丑了她一辈子都不想穿。江军问她穿什么,她说当然是警服啊,全世界没有比警服更帅气的衣服了。想到这些,看着她在客户面前带着统一训练出来的职业微笑介绍那些劣质珠宝,江军觉得心酸。那一刻他好恨自己不是天上下来的天兵天将,没有办法带着她逃离苦海,给她公主一样无忧无虑的生活。

五年时间过去,最大的变化就是通信工具发达了,江军和小麦相识那会儿用的还是学校的公共机房,五年之后,淘宝都已经如火如荼了,小麦的公司自然也不例外。江军没有像上次那样冒然去找小麦,而是时不时关注一下她公司的淘宝店,几乎没什么生意,但是他觉得离她很近很近。他还想尽办法从同学那里弄到了小麦的QQ号码,他犹豫了好长时间才鼓起勇气加她好友。紧张的等待过后,小麦竟然同意加他了。

后来小麦回忆说,看到QQ验证消息的那一刻,她哭了,她没有想到他会一直惦记她。工作这么多年,她不过是个大学肄业生,找份像样的工作实在不容易,吃的苦头多得数不清,各种恶心奇葩的老板也都见过。每每受了委屈,总是会情不自禁地想,如果江军在,他会不会奋不顾身地帮她解围?他一定会的。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从她决定跟警察队伍决裂那天起,她和他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了,他保护谁,或是抓捕谁,跟她都没有关系。人心难测,谁能保证他不会像她爸爸那样,成为一个被权力美色冲昏头脑,忘记自己初心的人呢?谁能保证若干年过去,他还是那个单纯只喜欢她的愣头青呢?

一切的猜测似乎都在那个QQ认证消息中被推翻了,他说:“只要你过得比我好。”也许这只是简单的一句话,但是看到消息的那一刻,小麦忍不住哭了。她听同学提起过,他毕业后自己去了南京,从一个小刑警做起,吃了不少苦,经历过很多危险,一直没有女朋友,身边也没个人照顾。她想起那次在网络公司匆匆见的一面,他比印象中成熟干练了很多,却也清瘦了很多,她怕自己心软会忘记对警察的恨,所以说狠话说再也不见他。可是看到QQ消息的那一刻,小麦觉得自己欠他的太多了。

原以为加上QQ之后会有很多话说,江军却发现自己嘴很笨,不知道说什么,只是傻乎乎地问“你好吗”。话问出去了,又觉得自己太蠢,她怎么可能好呢,一个习惯了父母照料的女孩子,短时间内什么都没有了,要跟妈妈一起付房租、承担生活的重担,还要承受父亲坐牢的心理煎熬,她不会好过的。

小麦只是在QQ上淡淡地说,还好。她和妈妈一起租房子住,是简易的平房,价格便宜一些。她妈妈在一个饭店里帮忙,很累,但是好歹有收入。她起初做销售很不适应,有些客户不好应付,老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小麦原以为跟他说这些的时候自己会委屈得哭出来,却没有。生活就是这么现实,容不得你软弱,容不得你娇气,哭有什么用,怨天怨地不如让自己强大起来。当初是她自己选择离开警校的,如果不那么做,好歹她可以有一个公务员的饭碗…………不想那么多,自己选择的路,再苦也要走下去。

江军很忙,几乎没时间聊QQ,而且工作性质的原因,他工作时间也不能上QQ。他大着胆子跟小麦要了电话,说方便的时候电话联系,小麦同意了。就这样,两人的联系逐渐密切起来。

联系了一段时间之后,江军试着问小麦:“我去看你吧?”小麦犹豫了一下说:“我去南京看你吧,我还没去过南京呢。”江军激动得不知道怎么好,就说:“太好了,你要是来了,我去买套房子给你住!”

江军真的去买了房子。赶巧他那段时间一直在准备买房子,小麦说要去南京,他一激动,把一直犹豫的一套房子果断入手了。

每次聊到这件事,小麦就很哭笑不得,她觉得是老天故意开玩笑,让她一时的心软换来一辈子都还不清的债。

江军带着小麦去吃小吃。笑话百出的是,他本想好好表现,带她吃好玩好,但是开车去吃的时候他才发现,在南京待了五年多,自己对吃喝玩乐的地方竟然是一窍不通,平时都在忙着办案,破案之后庆祝也都是去大家伙儿常去的饭店、KTV,真想去个特别一点儿的有南京特色的地方,他竟说不出。也好,这样的窘态化解了两个人久别重逢的尴尬,小麦忙着嘲笑他不懂得生活,笑容好像又恢复了当年在学校里无忧无虑的日子。

终于找到了地方,落座,两个人开始吃吃喝喝,距离近了不少。聊起这几年的经历,聊起他办案中遇到的离奇的事儿,有笑声,也有眼泪。小麦似乎放下了所有戒备,不再那样冷冰冰地拒他于千里之外。有那么一瞬间,江军竟然有些恍惚,以为小麦是来跟他复合的。他甚至迫不及待地想,吃完饭两个人就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好了。

情况是在一个电话打进来之后改变的。江军的一个同事打电话给他,说有重要的事。江军就急了,说:“我不是说了吗,今天就算天塌下来也别打扰我!”电话那头儿就说:“可是,你那线人有新发现,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江军这时才意识到,自己是个身不由己的警察。

江军挂上电话脸色就不对,他不想浪费掉这个五年才等来的重逢机会,可是职业操守又令他坐立不安,听到命令就行动这是他的职业准则,何况这个案子他已经追了很久,线人冒着生命危险来报信,他怎么能置之不理?

可是,可是,好不容易等来的跟小麦面对面一起吃好吃的、大笑不止的机会怎么能轻易错过呢?

小麦很快就看出了江军不对,就问他出了什么事,是不是局里有要紧的事。江军吭哧了半天才答:“一个线人现在急着见我…………”

“你快去!”小麦斩钉截铁地答,然后说:“我等你。”

后来的事就是,江军去办案,留下小麦一个人在陌生城市的陌生餐厅里,吃完已经开始变冷的饭菜。但是小麦说,很难说清当时的心情,饭菜是冷的,心里却是暖的。她知道江军没有变,还是当年那个很实诚很努力很公事公办的傻小子。在学校念书的时候他最用功,各种专业课他从来都是认认真真学习,他从小到大的愿望就是当一个除暴安良的警察──就像她小时候最膜拜的那种人。

小麦坐在饭店的落地窗旁边,看着江军发动车子远去,心里前所未有地纠结,这个男人就是她最想等的人,可是,他偏偏是她依旧耿耿于怀的警察。

江军离开了就没再回餐厅,因为临时有了特殊任务,所有相关的办案人员都集中到一起,不能随便跟外界联系。江军跟小麦解释的时候几乎是带了哭腔的哀求,问她能不能在南京多待几天,他实在走不开,等他忙完这阵子就好好陪她在南京玩。小麦听得心酸。因为公事不能回家,这个情况太熟悉了,小的时候她爸爸也经常这样,家里很多时候都是妈妈和她在一起,焦急地等着爸爸回家。可是,后来的爸爸,变成了什么人?思前想后,小麦在电话里对江军说:“你安心办事,不用管我。”放心,这是她所能给他的唯一承诺,如果这算承诺的话。

江军忙了好几天,和同事一起破获了一起大案。小麦原本要悄悄走掉的,可是江军负伤了。他的大半个脑袋都被包了起来,就像重伤了似的。小麦吓个半死,抱着他哇哇大哭。

其实不是什么大伤,只是额头擦破了一块皮,但是江军用了个障眼法,夸张地包扎了一下。小麦当然不知道实情,江军原本想说实话的,但是忍住了,他知道,这个姑娘没有变,是爱他的,这就够了。

回去之后,小麦发现自己已经放不下江军了,她曾下定决心极力想忘掉的人真真切切再次出现在生活里,而且是那样一个状态,让她心疼、挂念。如果说早年在一起的时候仅仅是因为单纯的喜欢、吸引,这再次的相见很有失散的亲人重新团聚的温馨感。她本来已经忘记了他是怎样吃饭的,一次重逢把那些漏掉的细节都呼唤回来了。他拿筷子拿得远,比她还远,她说筷子拿得远的人以后会离家很远,他说没关系,只要咱俩在一起,离家多远都不怕。她不喜欢吃葱花,但是像蛋炒饭之类的当然有葱花最好吃,他会把一盘蛋炒饭里的葱花挑得干干净净然后让她吃。他是南方人,很会剥虾壳,每次吃虾他总是把一只一只剥得很完整的虾肉放到她的碗里,然后笑眯眯地看着她吃完。他的眼睛生得好看,睫毛浓密,眼尾稍长,斜斜指向太阳穴的方向。很多时候一起吃饭,她都会停下筷子看他带笑的眼睛。

直到这一次,他受了伤,脑袋包得像个棉花包,眼睛都遮住了一半,她前所未有地恐惧,如果说在过去的几年里她对警察都是抱着仇恨敌对的心态,那么见到江军之后,她忽然又想到了警察的那些本质,高危作业,维护社会治安…………虽然爸爸做过错事,虽然爸爸被警察折磨过,但是看到江军英武的样子,她忽然很想关心他。

那时候小麦的爸爸已经刑满释放,牢狱生活使他变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干瘦老头儿,他觉得没脸面对妻子,更是对不住曾经宝贝似的捧在掌心的女儿,他曾经试图在监狱里自杀,被及时发现。终于从监狱出来,小麦的妈妈和小麦商量了一下,她陪着小麦的爸爸回了乡下老家。虽然老家的人也知道他犯了罪,但是好歹那里没有城里人那么势利眼,小麦的爸爸就想找个地方种种地,安度晚年。多说一句,小麦的妈妈真是个值得称赞的女人,曾经生活优渥,突然就从天上摔到了地上,物质生活窘迫无比,还要跟着丢人,很多女人会想到离婚改嫁远离是非,但是她没有。虽然柔弱,却不软弱。她对小麦说:“闺女,你好好工作,我陪你爸回乡下,你爷爷奶奶还有一亩口粮地,够我们几个老人吃了。”

送走爸爸妈妈,小麦准备把自己荒废的几年青春补回来。好歹她是上过大学的,她也知道学历在这个社会上有多重要。只有自己挽救自己,才不会被社会抛弃。

小麦对江军说:“我想继续读书。”

江军全力支持,说:“你选个自己喜欢的专业吧。”

小麦说:“还是想学法律。”

江军说:“学法律好啊,以前在学校你法理学就学得好,学出来考个资格证,当律师吧。”

小麦说:“我要是当了律师,就把你抓起来的坏人全都做无罪辩护!”

江军就笑嘻嘻地说:“没关系啊,我抓你放,咱们都是各司其职的大英雄。”

小麦说:“其实我不想做律师,我要当法官,学历没用,权力才有用,当了法官,有了权力,让那些曾经欺负过我的人都来舔我的脚!”

小麦说这话的时候没笑,江军就笑不出来了,过了一会儿才说:“我相信你不会的,你始终都是我爱的那个善良的姑娘。”

小麦没有说,你始终都是那个懂我的傻小子。

小麦要去上学,江军雷厉风行就用最老旧的方法──邮政电汇给她打了一大笔钱。因为他只知道她的公司地址,不可能知道她的银行账户,他若问,她是不会给的。那时候他买了房子,付了首付,家里给了些钱,他自己还要月供,以他当警察的工资攒钱实在是不容易,但他还是给了她一大笔钱,让她辞掉工作,专心读书。小麦自然是把钱退了回去,说心意领了,班还是要上的,她要付房租,还要交各种学费书本费,还要每个月给爸爸妈妈一些钱,让他们放心,她过得很好。

白天做销售,看客户和老板的白眼;晚上挑灯夜战,在小平房里看一本本艰深晦涩的法律理论书籍。她是本科肄业,需要先自考考来本科文凭,下一步的目标是法学硕士,然后考公务员做法官。她浪费了太多时间,这时候需要加倍补回来。

神奇的小麦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拿到本科文凭,然后联系以前的同学帮忙,找到南方的一所高校读硕士。那时候“法硕”刚刚开始兴起,很多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也都一窝蜂跑来考法律系的研究生,小麦的竞争对手多出好几倍。小麦那个同学已经研究生毕业了,在一所高校任教,她知道小麦的遭遇,当然也是同情的,所以全力以赴帮她。同学帮小麦联系了以前读研时研究所的导师,拿到一些研究生一年级的课堂笔记、参考书目。小麦的英语底子不差,虽然扔了一段时间,捡起来也比较容易。

那个冬天是小麦破釜沉舟的冬天,她正式辞了工作,带着不多的存款,到学校附近租了一个筒子楼里的小单间,只有七八平方米的样子,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一把椅子,一个简易衣柜。再有就是铺天盖地的复习资料。南方的冬天阴冷潮湿,屋子里没有暖气,近零摄氏度的室温还不及户外暖和。天气晴好的时候她就抱着书本到外面晒太阳背书,天气不好的时候就缩在屋子里抱着暖水袋穿着大羽绒服看“马政经”。每次回忆那些日子,她都说:“不堪回首,不堪回首。”但是当时的她是幸福的,因为她有梦想,她想当法官。

写故事很简单,几分钟就把那段经历敲出来了,经历的人才知道那分分秒秒的时间有多难熬。那时候小麦几乎没什么消遣,实在累得不行就去网吧玩一个小时游戏,玩连连看,或者祖玛。时间不多,一个小时,绝对不超过一个小时。江军说要送她一台笔记本电脑,小麦说:“当上法官之前我不要你一分钱。”江军就笑了:“那是不是说你当了法官之后就要我的钱愿意嫁给我了呢?”小麦就被气笑了,她渐渐分不清是自己的本意暴露了,还是掉进了他的圈套。

吃下的所有的苦都是值得的,小麦的故事让我分外相信耕耘就有收获这件事。她如愿以偿地以总分第三名的成绩考上了那个导师的研究生,公费名额只有两个,她需要自费,但她也满足了。学费嘛,入学之后做兼职就可以挣了。

然后就是轻松愉快的两年学生时光。小麦觉得,自己又年轻了,自己又做回了曾经的那个快乐的小女孩,她凭自己的本事考上了研究生,自己交学杂费,自己挣得美好未来。她坚信没有什么可以摧垮她。她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尽情享受校园里的美好时光。看过江湖险恶,经历过职场的尔虞我诈,单纯的校园生活真是太轻松了。看书,做兼职,参加舞会,交新朋友,这里没有人认识她,没有人知道她曾经经历过什么,只是单纯地把她当成一个“一年级菜鸟”,那种感觉太爽,就像整个人重新活了一次。

最后一个学期她参加了公务员考试,顺利地过了笔试和面试,考到了南京。法官当然是做不了的,那是玩笑,但是她进了检察院,先做检察官。

后来我问她,当时是不是特激动。她说,那种感觉很奇怪,尘埃落定那天,她站在太阳底下呆了半晌,好像完全没有想象的那种欢呼雀跃,只是想,哦,这就完了吗,终于可以踏踏实实睡个懒觉,痛痛快快去网吧玩一整天连连看。她是想到连连看的时候才激动起来的,然后就给江军打了个电话,说:“警察叔叔,我考上了。”她听到江军在电话那头儿冲同事大喊:“我老婆要当法官了啊!今天晚上我请客!”小麦的眼泪是在那一刻掉下来的。

后来小麦就去了南京,和江军在一起了。

很多人并不了解他们这些年的分分合合,他们也很少对外人细说。一般同事或朋友问起来,他们就说是大学谈恋爱,后来分开了一段时间,然后再复合。很多人都会说些冠冕堂皇的话,真好啊好幸福啊有情人终成眷属啊什么的。对于这些祝福,小麦从来都是一笑了之。她说,这样的祝福都是应时应景的,就像你穿了礼服裙一定要配高跟鞋一样自然,不会有人多问一句你们当年为什么分开呀为了复合吃了多少苦呀,而她也实在是没有勇气一一向别人解释。她觉得祥林嫂最大的悲哀不是被人无视,而是轻易就向别人展示她的伤口。

事实上,即便是小麦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公务员,穿上了检察官的制服,她和江军在一起还是历经了很多波折,最大的难关还是江军的妈妈。不要忘记,那位准婆婆是曾经大过年的找上小麦的家去落井下石吵架的。小麦想到后半生要向这样一个人喊妈妈,就觉得嫁给江军真的不是一件快乐的事。可是,纠结那么久,她还是选择了江军,因为那份感情真的不只是小儿女的你情我愿,而是这么多年来贯穿在她生命中的一口气,气没有散,她才没有倒下。

求婚那天江军说:“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了,我都没有对你说过甜蜜的话。今天,我喊你一声宝贝。宝贝,无论怎样,咱们都是在一起的,请你一定相信我。就算这个世界上有再多困难,你都要相信我,我会跟你共渡难关,我再也不能让你一个人受苦。”

很多渣男说妈妈不同意这门婚事就要跟女友分手,请相信这一定是一个狗屁借口。当年江军的妈妈那样强烈地反对小麦嫁给他,江军还是坚定不移地跟小麦领了结婚证。这个过程几乎可以写成一篇长篇小说。江军的妈妈甚至搬出道德这张王牌来指责小麦,说她一个人在社会上流浪了那么久不知道跟过什么人鬼混。江军还是挡住了他妈妈的恶意,选择了跟小麦在一起。

其实我最好奇的小麦是怎样改变想法决定嫁过去的,有那样一个难缠的婆婆,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况且,成天跟一个警察以及他的警察同事们打交道,她心里没有阴影了吗?

小麦小孩周岁的时候她来北京玩,我们见了面,那天我们在后海一家小咖啡馆里猫了一下午,听一个很帅的小男孩弹吉他唱歌。她笑眯眯地不断花痴地说:“这小孩儿真帅啊我要去调戏一下!”我说:“拜托!身为国家公职人员不要这么践踏我们纳税人的尊严好吗?人家是卖艺不卖身的。”她就哈哈地笑,眼角有了细微的纹路,但是眼睛弯弯的很好看。

我提出了我的问题,她说:“我觉得现在自己特幸福,虽然麻烦接连不断,但是我相信自己能够解决任何麻烦,这个信心真难得,换做十年前的我简直无法想象。那时候我特恨警察,恨法律,恨社会,恨一切。我花了那么多年才想通,与其恨那些我改变不了的东西,不如让自己变得更强大。警察我不怕,我懂法,我执法,我什么都不怕。恶婆婆我更不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曾经诅咒这个世界对我太不公平,现在我相信,只要我够强悍,公平就在我的手里。”

第4页 :穿婚纱的女人都像公主

穿婚纱的女人都像公主

电影《摩纳哥王妃》里,褪去光环的格蕾丝·凯利受不住宫廷繁文缛节的束缚,渴望跟希区柯克再次回到好莱坞演电影。就在这时,法国和摩纳哥外交冲突爆发,国家需要她放下个人的事业心,做一个“深情的母亲,忠诚的妻子,富有同情心的领袖”。换句话说,格蕾丝,那个被人指着鼻子骂的“东区来的下贱小婊子”,要在危难之际陪伴那个不成器的王子,共渡难关。

后半段最感人,也最让人诟病。皇室内部的夺权斗争和法国的武力威胁,这两个最大的戏剧冲突都是编剧一手杜撰,那么格蕾丝的坚忍和智慧也就成了泡沫。人们需要励志偶像,导演却选错了偶像胚子。

即便如此,抛开人物传记的写实要求,我还是被这个高度提纯的童话故事感动了一把。移情心理作祟吧,这部电影的基调让我想到少女时代的小伙伴阁阁。十一假期的时候跟阁阁偶遇,心里特澎湃,想写写她的故事。看完这部电影,决定动笔。

阁阁名字富贵,人却命苦,五岁没了亲妈,亲爹是酒鬼,对她不上心,任她自生自灭,用她自己的话说:“不知道怎么就在街边儿跟流浪猫狗一起混大了。”

初三那年她转学到我们班,据说是因为违纪被前一所学校开除,费了好大的劲儿才进到我们学校──更有意思的是,花大力气帮她办手续的不是亲爹,而是“干爹”。那时的学生初通人事,“干爹”的意义虽然不及今天这般意味浓重,但嗅觉灵敏的狗儿们总能从这个名词里提前捕捉一些不同寻常的气息。

像所有转到新学校的“新生”一样,阁阁成了班里的新焦点、新玩具,关于她的八卦新闻一浪高过一浪,有人说她其实比我们大一届但成绩不好只能留级,还有人说她勾三搭四跟坏学生谈恋爱,甚至有人说她男朋友是黑社会的并且她怀过孕打过胎…………一个漂亮而不安分的女孩似乎脑门儿上写着原罪,她的所有喜怒哀乐都会被人贴上各种标签作为品评咂摸的谈资。

阁阁从来不解释,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我们都穿着傻里傻气的肥大的蓝色运动校服,她穿日本偶像剧里的白衬衣黑裙子。班主任批评她,她就换上了一套粉色的休闲服。学校整顿校风校纪,男生一律剃寸头,女生不许染发烫发不许披头散发,阁阁仍旧染了大胆的栗色。班主任批评她,她把栗色的头发又染回黑色,却烫出了好看的波浪。她很早就学会了用香水,视为“招蜂引蝶”的最佳利器。老师、家长都不让孩子跟“坏学生”交朋友,我竟有一丝庆幸,美丽的阁阁就坐在我身边,她偶尔心血来潮想学习的时候,就会把脸凑过来问我某道数学题的解法。

我和阁阁渐渐熟络,知道她慢热,乍一看清高孤傲,郁郁寡欢,熟悉之后就变成一个笑点很低会哈哈大笑的傻子。那是因为威哥宠她。

我第一次见到传说中的威哥是一次放学后,一大群学生涌出校门,却瞧见校门口霸道地停着一辆白色奔驰。那会儿不像现在名车遍地跑,有辆“大奔”在街上呼啸而过是不得了的大事。我们推着自行车流着口水想知道是谁这么有面子有车来接,却看到阁阁拎着书包拖着步子不慌不忙地踱到车前,对着车窗里的人喊:“不是说了不让你到学校来吗?闲得没事儿干啊?”不过说完还是愉快地笑了,在众多学生或羡慕或嫉妒或鄙夷的眼神中上了“白马王子”的车。

当然,骑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可能是马匪。威哥的身份比阁阁还要扑朔迷离,有人说他开小煤窑,有人说他炒股票,有人说他在南方炒房地产,反正毋庸置疑的是,他有钱,有背景,有手段,在我们那片儿有一席之地,属于“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

先富起来的威哥把阁阁宠成了不会吃惊的小孩,给了她太多华美昂贵的东西使她不会轻易为外物所动,但对身边的人和事又保持着原始简单的明朗态度。阁阁对我说:“我六年级的时候几个男孩子在路边儿欺负我,大威把我救了,从那以后我就一直跟着他。我孤星入命,已经记不得有爸妈疼是啥滋味儿了。大威对我很好,我愿意跟他在一起。”

她说这句话时同样是一天放学后,威哥没来接她,她和我一样推着单车沿着街边儿慢慢地走。秋风凉了,树叶子哗啦啦掉了一地,脚踩上去嘁嘁喳喳地响,让人心烦意乱。我希望有人对她好,但是看到威哥那种做派,想着关于威哥的种种传闻,又免不了替她悬着心。

后来我读高中,阁阁考了中专。我们学校搞封闭式管理,要求学生必须住校,我的消遣就变成写信。给阁阁写,说读高中很无聊很累很闷。她说:“活该,谁让你那么爱学习的。”还给我寄各种外出旅行的照片,身边有时候是威哥,有时候是别的我不认识的帅哥。

我继续写,长篇大论又无病呻吟地说:“我觉得自己老了没有初中那会儿的激情了。”她说:“我比你老得还快我都有皱纹了。”

我说我喜欢班上一个男生但是他对我完全无感。她说:“下次寄照片给我让我认认脸,以后找机会去你们学校替你削他!”

没多久她就用了手机,写信说:“以后别写信了,太土了,想我就给我打电话。”我攥着手里可怜巴巴的传呼机,恨这小丫头太嚣张太得意忘形,想跟她绝交。

而我们这些乱七八糟的信,很不幸地被我爸妈发现了。爸妈开始对我上纲上线,认为我升入高中之后成绩不好完全是因为交了坏朋友的缘故。我妈从信里记下阁阁的手机号码,直接给她打电话说让她离我远点儿,别耽误我学习。等我再有机会给阁阁打电话的时候,她那个号码已经不用了。

我给阁阁写了很多信,向她说对不起,也替我妈向她说对不起,她一直没给我回信。后来有一天她突然来学校找我,我们在学校的食堂吃了顿三块钱的盒饭,她说:“真难吃,吃这玩意儿怎么能考上大学呢?!你爸妈把你锁在这儿真够狠心的。”

午休时间操场上没人,我俩坐在双杠上聊天儿,阁阁说:“你妈说得没错,咱们不是一路人。你好好读书吧,少跟我这种人打交道。”我听得难受,又不知道说些什么好。她无所谓地说:“其实我们已经算是很好的朋友啦。以前除了大威和他身边的小弟,我没什么朋友。没想到转个学,还认识了你。每次收到你的信,他们就笑,说我有个作家朋友。”

我笨嘴拙舌地说:“你也好好念书吧,把中专读完,找个工作。总这么玩儿也不是个办法。”

“现在不玩儿什么时候玩儿呢?”她晃着两条瘦长的腿,使劲儿仰了仰脖子看着天说,“人生就是这么回事嘛,辛苦奔命是一辈子,稀里糊涂也是一辈子,想那么多干嘛,走一步算一步。别人觉得我轻贱,我觉得自己是公主呢。”

那次之后我和阁阁就没再见过面。我逐渐被高中的书山题海淹没,几次考试的挫败感逐渐淹没了拯救年少友谊的热情。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属于“辛苦奔命”的一群,我只知道在那个校园里没有什么比分数更代表一个人的价值。你别无选择,就像刘索拉说的。好像也是从那一年开始,我对“仰望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有了更充分的认识。

再有阁阁的消息,已经是读大学之后。

寒假去看望初中班主任,提到老同学们的去向,班主任说,阁阁中专一毕业就嫁给了威哥,婚礼办得特别大。可能我们班主任也经历过什么大排场,所以没有具体形容。一个同学补充说,城里几个道儿上的黑老大都去参加了,酒店门口像是名车展览。还说阁阁是奉子成婚,云云。同学说的很多话我都忘记了,但有一句印象深刻。她说:“没想到她还真能嫁大款,麻雀变凤凰了呢。”话里话外透着酸劲儿,就好像阁阁占了多大便宜似的。也许在她看来,有一场盛大的婚礼、嫁个有钱人真的是一步登天,可我总想起多年前的一个放学后阁阁对我说的:“我孤星入命,已经记不得有爸妈疼是啥滋味儿了。大威对我很好,我愿意跟他在一起。”那时我已经不再相信“公主和王子从此过上幸福的生活”这类童话,却也难免带着一丝侥幸,暗地里祈祷阁阁否极泰来。

又过了几年,我和我爸一起出去跟几个叔叔吃饭,其中有个是警察,聊起各种八卦,提起一个“涉黑要案”,用他的话说,“大小流氓进去不少”。他说有个小矿的老板被人捅了,后来升级为特别恶劣的斗殴事件,伤人的和受伤的都被抓了,小矿的账也被审计了,为这事儿忙活了好一阵子。这种事儿我从小听到大,不觉得稀奇。但是我爸对我说:“他媳妇儿好像还是你同学呢,你们中学的。”我一拍桌子问:“抓的是大威吗?”

那警察叔叔说:“还真是。”他又说:“你认识他媳妇儿?那女的不得了,成天带着孩子跑去局里闹,找了局长找队长,一口咬定他老公没罪,扬言要上访。他要是没罪我们能抓吗?他要是没问题会有人捅他吗?这种人手头儿都不干净,弄不好还有杀人案呢。”警察叔叔特神秘地说:“我们已经查出来的,他那小矿里就有三个死亡事故没上报,早该封了。这事儿弄不好还得牵进来几个当官的呢。”

然后就到了今年“十一”。

开车出去玩,在景点外面的停车场,我听到身后有人喊“格格”,好奇地转身往后看,心想不会这么巧吧,这世上叫“格格”的千千万,可见多少人都受着平民百姓的命、做着皇家贵族的梦。可我目光所及,心跳漏掉一拍,那个叫“格格”的身影,真的很像我认识的阁阁。侧脸也像,声音也像。她正低头帮一个小男孩拉外套拉链,嘴里说着“别听你爸的,他就是个大笨蛋”,语气却是愉悦的。我一直盯着她看,直到她转过身来看我。短暂呆滞之后呀的一声,久别重逢换来的不是惊喜,而是她的一句毒舌:“你怎么胖成这样了?!”

边走边聊。阁阁说:“你真的成了作家啊。”然后转头对威哥说:“你还记得她吗,她当年总给我讲数学题呢,还给我写过很多信。”

中年威哥已经发福,笑起来憨憨的,很难跟当年白色奔驰里的“白马王子”联系起来。倒是他儿子的神情颇有几分像当年的他,穿着颜色鲜亮的N字鞋,拼命想走出爸妈的视线。威哥在后面紧紧跟着。

阁阁说,当年威哥的小煤矿违章操作,矿被封了,财产全部没收,他本人也涉嫌扰乱社会治安,被判了刑。阁阁没了豪宅也没了“大奔”,只好带着儿子去投靠她爸。她爸早就是个老酒鬼,守着家里的一间小破平房没日没夜地喝,还没喝死已算万幸。那几年仗着阁阁接济他才算衣食无忧。阁阁的靠山没了,他的酒断了顿,反倒要帮着养外孙,他才懒得理,于是整天骂骂咧咧。

我心里对阁阁一直抱有亏欠,总觉得当年我妈那个电话对她伤害太大,而我后来又放弃了跟她的友谊,愧赧得甚至都不敢开口问她任何问题。“这些年你是怎么过来的?”这种话真的是说不出口,看她的神情气色,过得很不错,但我能猜到她走到今天吃了不少苦。

阁阁倒是没隐瞒,直截了当地说:“我没存什么私房钱,为了让大威少判几年,托人拉关系把仅有的一点钱都花完了。最难的时候想过给人当情妇,追我的不少,给的条件也不错。可是想到我儿子,终究是没狠下心来。大威对我好,我不能给他丢脸。后来我去卖保险,看人脸色什么的就不说了。从前大威风光的时候,多少人巴巴儿地讨好我,大威折进去了,别提交情了,看到我到处卖保险恨不得当街指着我啐我两口。大威给我宠出了一身娇贵的臭毛病,生活担子压下来,所有的毛病都治好了。”

三年,说长也长,说短也短。阁阁咬牙撑到威哥出狱,总算是把儿子带得活泼健康,聪明懂事。现在他们一起办了家小婚庆公司,最初是“二人转”,现在已经雇了人专门负责化妆、音响、录像什么的,做得有模有样。阁阁说:“或许我天生是个糊涂蛋,遭了这些罪,还是喜欢看穿婚纱的新娘,不管嫁的是什么人,不管婚后的日子怎么样,穿婚纱的女人都像公主。”

妮可·基德曼扮演的格蕾丝·凯利在《摩纳哥王妃》说:“我相信童话,但总有些人试图破坏童话。在我受到的教育里,爱能让人放下口中的政治、冰冷的武器、心中的恐惧和嫉妒,去捍卫自己的童话。”此言一出,王子率先鼓掌,外交使节带头响应,连戴高乐都放弃了对摩纳哥的制裁,取消了武力威胁。编剧让女人拯救了江山,让爱情化解了国难。可惜这是虚构的。现实中的摩纳哥王妃婚前睡遍好莱坞,婚后勾搭小情人,一刻没闲着。

阁阁说不出这么动人的话,她的王子也没有江山给她。他给过她荣华富贵,也给过她云端坠落低谷的惶恐。她没有离开。锦衣玉食过得,粗茶淡饭过得。风口浪尖过得,低调隐忍过得。沧桑人事如风浪席卷,已经可以不忧不惧。这是我所不认识的阁阁,也是我真心喜欢的阁阁。

我不知道大威私底下是否对阁阁的患难与共表示过感谢,但是从他平和满足的神情里可以猜出七八分,他是感激阁阁的不离不弃的。那么多人在落井下石,那么多人等着看他戴绿帽子,那么多人当年说她娶个小丫头片子不明智,最后全部闭嘴,看着阁阁帮灰头土脸的他振作起来,重振雄威。格蕾丝·凯利嫁给摩纳哥王子兰尼埃时刚刚奥斯卡封后,事业如日中天,却仍旧被人说成“灰姑娘嫁王子”,高攀了。可事实上雷尼尔一辈子庸庸碌碌,连相关史料记载都很有限。世人都艳羡灰姑娘嫁给王子,为什么没有人替王子庆幸,能够娶到坚忍无畏、出类拔萃的灰姑娘呢?十几岁的阁阁坐在双杠上晃着腿说:“人生就是这么回事嘛,辛苦奔命是一辈子,稀里糊涂也是一辈子,想那么多干嘛,走一步算一步。别人觉得我轻贱,我觉得自己是公主呢。”不知道她自己是否还记得,我倒是记得一清二楚。

第5页 :我们输给了年少的惶恐和执拗

我们输给了年少的惶恐和执拗

我曾经做过很短时间的记者,采访过一些中小企业家。林佳是我记忆深刻的一位。当时她的饭馆在南方几座城市均有连锁店分布,并且事业爱情双丰收,算是赢得了女孩子们梦寐以求的“成功”。林佳说,开一家私房菜馆是她从小就有的梦想,因为爷爷和爸爸都是有名的厨师,她坚信自己能够比他们做得更好,将自家的手艺传播得更远。所以,她大学选了餐饮管理专业。

“可惜,还没摸到餐饮管理的门路,就先忙着谈恋爱去了。”林佳笑得像小女孩,完全没有女强人的样子。

“好浪漫呀!能多讲讲这段爱情吗?”其实我更像狗仔队。

“现在想想,真的傻浪漫傻浪漫。他知道我爱吃,爱做菜,就陪着我到处试吃,为数不多的生活费都用来买东西吃,最没出息的时候是把俩人存折上的钱凑在一起,看怎么才能凑成一百块取出来,然后去买小龙虾。穷学生嘛,没什么钱。”她笑得像个小姑娘,“后来我们想,要是能赚到一大笔钱就好了。巧的是,大二下学期,学校西门外面小吃一条街上有个小铺子转让,我第一时间跑去跟老板询问价格。”

“大二你就开始创业了?”

“创业是需要资本的,我没钱。当时我跟爸爸妈妈商量,要两万块钱做本钱。但是我爸妈非常果断地拒绝了我,他们不支持我那么早做生意,他们觉得我应该好好上学,学好专业课。我使出了甜软绵贱各种招数,硬是说不动爸妈。眼看铺子就要转给别人,我急得满嘴火泡。终究是沈望救了我。”

“沈望?就是你的男朋友?”

“对。”林佳笑了,“好久没提到这个名字了,突然说出来,既陌生,又亲切。我记得特别清楚,当时,看我急得要哭,沈望掏出钱包里的银行卡递给我说:‘我这里有,你拿去用吧。老婆的梦想怎么能不支持!’后来我才知道,那是他跟他爸妈软磨硬泡要来的。拿到钱那天,我激动得紧紧抱住他,在他脖子上咬了一个牙印儿。”林佳说到这里笑得很大声,眼神随之变得缥缈。

“沈望真是个体贴细心的人呢。”

林佳没接我的话,像是沉浸在回忆里,有略微的失神,喃喃地说:“他那时候真是胸无大志啊,每次我说他不思进取,他都一副嬉皮笑脸的表情,享受似的说:‘老婆大人教训得是。’还会贫嘴大声唱两句‘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那时候赵传是他的最爱,我不爱听,说‘破锣嗓子有什么好听的’,沈望就说‘这是男人的沧桑,你不懂’。好像他懂似的。其实我们都不懂。‘沧桑’两个字对我们来说还有点儿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味道。我们不过是大二的学生啊。”

每所大学外面都有那样一条街,悠长,迂回,店铺林立,饭菜香混搭着脂粉味,烟火气夹杂着文艺气,卖臭豆腐,也卖新一季的棉布格子衬衣,朋友们在这条街上喝啤酒吃烤串大声吐槽,恋人们在这条街上牵手拥抱亲吻旁若无人。林佳和沈望以前是街上的一道风景,开店之后就成了在一旁看风景的人──忙的时候,风景是完全顾不上看的。

林佳铺子的生意很好,同学老师们都来吃饭,很多人惊呼:“看不出来啊林佳,你居然做菜做得这么好,又会做生意,你家沈望有福气啦!”

林佳用手背抹一抹额角的汗珠,笑说:“记得上课老师点名的话帮我喊到啊,我给你们打八折!”

沈望则递给林佳冰镇汽水:“我帮你抄了那么多笔记写了那么多课程作业,我是不是可以免单啊!”

林佳假装扇他两巴掌:“别乱动店里的汽水,那可是算在成本里面的!”

沈望掏出两块钱来拍在她手心里:“好的老板娘,我付钱!”

林佳没有被这个笑话逗笑,反而不高兴地说:“你就不能想想怎么赚钱吗?”

确实,在赚钱方面,沈望的表现不那么积极。原本他们商量好,除了继续用店里原来的两个小工,不再招聘新人手,特别忙的时候沈望就来店里帮忙,洗菜切菜端菜什么的。但是干了几天沈望就闹罢工,说这些事情完全没有技术含量,他做太“屈才”,他应该做脑力劳动而不是体力劳动。他建议林佳再招一个小工,必要的话,招一个厨师也是可以的。林佳就急了:“你完全不懂我的心思,我的梦想是做私家菜,怎么能招厨师呢?厨师能跟我做得一模一样吗?还有,招小工不花钱吗?我们的启动资金只有那么一点点,全都花光了。店里的流水进账虽然不少,但是给了供应商货款,没剩下多少。”

沈望赶紧道歉:“是我不好,我专业课没你学得好嘛。我净想着数钱了,嘿嘿。”又拿出嬉皮笑脸的腔调,“要不,我再跟我爸妈要点儿钱来支援吧。知道店里生意好,爸妈很高兴,跟他们要点儿资金他们肯定会给的。”

林佳反而怒了:“你根本就没听明白我的意思。我不是在撺掇你跟爸妈要钱,你懂吗?我是希望你能多花点心思在这个店上。这是我的梦想,我好不容易付诸实践的,你就不能跟我一起努力吗?”

“我帮你筹集资金,不是一起努力吗?”

“我要的是你的支持…………”林佳竟然一时不会表达自己的想法,“我要的是你在我身边。我炒菜的时候,你能帮我擦擦汗;我在后厨的时候,你在前台上上菜。这是我们两个人的事业,我希望我们一起流汗,而不是我在这里忙,而你却在一旁打游戏,明白了吗?”

林佳从来都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沈望不知道。他只想对她好,却不知道怎么做才好。

经过一年多的努力,林佳的小餐馆经营得有声有色,她很快成为学校里小有名气的人物,“大学生创业”的新闻还曾经上过校报。特别是餐饮管理的专业课上,老师们甚至将“林佳铺子”当个案来研究,还让林佳跟大家分享做生意的心得。林佳不敢太骄傲,简单说几句,最后总不忘像奥斯卡颁奖典礼上的明星一样列一串感谢名单:“感谢同学们照顾我铺子的生意,感谢老师们提供了很有用的理论支持,感谢男朋友沈望提供启动资金。”

大家哄堂大笑:“就当他提前给你下聘礼咯!”

林佳很认真地说:“不不不,这钱,我一定要还的,连本带利。”

大家只当她说笑话,而事实上,林佳已经面临尴尬处境。林佳铺子生意好,经过一年的努力,最初的两万块钱早已经赚回来。林佳要还给沈望,沈望自然是不收的,说:“咱家以后就你管账,我的钱就是你的钱。分那么清楚干吗!”

宠溺的眼神拂过林佳头顶,林佳温顺地听话了。那时候小街上开了一家跟林佳铺子很相似的小饭馆,林佳的生意被抢走不少,林佳决定放手一搏,把店面重新装修一下,做出自己的风格,和新来的对手好好较量一番。

林佳把手头所有的钱都投了进去后,沈望的妈妈意外地打来一个电话。大意是说,林佳和沈望需要考虑就业问题,虽然眼底下小饭馆经营得不错,但那终究不是长久之计。沈望的爸爸妈妈希望他们毕业之后找份安稳的工作,尽快结婚生子。沈望的妈妈甚至已经明确表示:“就业这件事,沈望的爸爸是可以帮你们的。大国企里面,每个月的工资不会比开饭馆挣得少。那些街边小铺,能挣几个钱?”

“钱”字像一记重拳打在林佳的心口,性格直爽的她突然就敏感起来。她怎么就忘了,这个铺子不是自己的,启动资金是沈望提供的,虽然他们两个恨不得好成一个,虽然沈望对她言听计从,但是沈望的钱是沈望爸爸妈妈的。她,拿人家手短,毫无底气。那一瞬间,林佳真恨不得连本带利马上把钱拿到沈望妈妈的手心里,并附带一句:“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小饭馆,这是我的梦想。”可惜她挣来的钱全部用在小饭馆的新墙纸、新地板和新桌椅上面──她甚至连新衣服都很久没有买过了。所以林佳暗暗发誓毕业之前一定还清所有欠沈望的钱。对年轻的林佳来说,骄傲是最重要的事。

“我对沈望讲了我的苦恼,沈望却完全不放在心上。起初他迁就我,以为我开店太累心情不好,就抽出时间去店里帮忙。可是他根本就是身在曹营心在汉,不是上错菜就是打碎盘子,我干脆就不再让他插手。他乐得逍遥,每天窝在寝室里打游戏。如果仅仅是这样也就罢了,后来我发现,他不仅沉迷游戏,还和游戏里面的女网友关系暧昧。”

“会不会是你,多心了呢?”我小心翼翼地问。

“你肯定谈过恋爱吧,你不觉得女生在猜这种事情的时候直觉是很准的吗?”林佳脸上那些沉醉于回忆的表情瞬间不见,换上了冰冷又防备的样子。这对我这个记者来说可不是好兆头,我赶快扭转僵局,说:“我只是觉得这种猜测很伤人,你们的感情基础那么好,不应该为一个游戏里的虚拟人物闹矛盾。”

“女网友也许是虚拟的,但前途不是。”林佳脸上蒙上一层理智又冷静的光,似乎要把我这个八卦的家伙隔离开来,“那时候我又要开店又要上课,压力特别大。很多老师对我的做法不满意,希望我停掉生意专心上学。而且到了大四,找工作是主流方向,老师、家长都觉得我那个小饭馆不是正路。就连沈望也开始劝我放弃。”

“他是最支持你的人,劝你放弃?”

“他希望我放弃做生意,听从他爸爸妈妈的安排,两个人一起安稳工作,然后结婚生子,过舒坦日子,我只能给老公孩子做饭,不能给别人做饭。”

“沈望他是怕你辛苦吧。很多女生希望有舒服的工作和生活呀。”

“可我不是别人,我是我。不过,想想当时我确实有偏执的一面,我以为沈望让我放弃,是钱的原因。最初我借了他家的钱做启动资金,总觉得自己背了债务,稍有风吹草动自尊心就受不了。我着急还钱,我比以前所有时候都着急还钱,我可以在别人面前委曲求全,却不想在喜欢的人面前丢了骄傲。刚巧就是在那个时候,我认识了我现在的未婚夫。”

采访之前我已经通过多方打听,了解了一些林佳的故事。我知道林佳的未婚夫亦是餐饮界的新贵,年轻有为,却不知道他们是怎样走到一起的。现在林佳主动提及这段过往,我便小心翼翼引导她说下去。

“当时我四面楚歌,觉得往哪里走都是错。我不想和沈望吵架,但是我也不想放弃自己的梦想。你知道,越是依恋的人,越是希望为难时刻他站在你这一边。但是沈望没有。那时我现在的未婚夫在一份大学生读物上看到我的故事,跑去我的店里问我愿不愿意接受他的投资,一起做个私房菜馆。我找沈望商量这件事,没想到,”林佳重重叹了口气,“他用了一种非常陌生的口气对我说:‘要么你放弃饭馆,跟我在一起;要么你放弃我,跟那个大老板在一起。你的脚步越迈越大,我追不上你。’他就是这样对我说的,没有给我一丝一毫选择的余地。”

“也许他是害怕失去你,才说得那么决绝呢?”

“躲躲,你要知道,束缚从来不是挽救爱情的最佳方法。”林佳的口气不容辩驳,“更何况,他说出那样的话,完全是不信任我。我很快就转让了店面,把钱还给沈望,并且接受新老板的投资,开了新店。很多人说我忘恩负义,也有人说我是傍上了大款丢掉男友,随他们说去,我不在乎。”

“从你今天的成就看,当时的选择是理智的。现在想对沈望说点儿什么吗?或者,对现在的年轻恋人说点儿什么?很多年轻人会在面临选择的时候辨不清方向。”

林佳想了想说:“我们都没有错,只是我们在各自认为对的方向上,走岔了路。”

回到家,整理完林佳的采访记录已经是半夜,我拿出了另外一份采访记录,它来自沈望。见林佳之前我做足了功课,也托了互联网发达的福,我在林佳大学的论坛里找到各种蛛丝马迹,最后顺藤摸瓜找到了沈望的淘宝店。

我对沈望表明了采访意图,他考虑了一阵子,同意了。他说:“林佳做起事来非常拼命。那时候她早上赶着上课,中午跑过去炒菜做饭经营饭馆,特别辛苦。我作为她的男朋友,看着她满头大汗却帮不上忙,心里十分愧疚。”

“后来我想到开网店挣钱。开网店几乎不需要什么成本,运营好的话很快会有收益。我想,如果我能把网店生意做好,挣很多钱,她就可以不那么辛苦地工作。我和一位做珠宝设计的女孩合伙开了一家店,每天泡在网上忙来忙去。可惜林佳误会我每天窝在电脑前是在玩游戏,还误以为我喜欢上了别人,其实我的心里始终只有她一个。”

沈望说到这里的时候,神情显得落寞难过。我问:“分手之后,你没去找她解释吗?其实是误会,说清楚就好了呀。”

“那个时候我们走在毕业的岔路口,我知道,以她的优秀,她能开拓更大的事业,能遇到更好的男朋友,我被前所未有的恐惧抓住了心,我害怕失去她。我想把她留在身边,却用了错误的方法,以至于她以更决绝的姿态离开了我。”

“你应该把开店的事告诉她。女生对男朋友的红颜知己都是很敏感的呀,敏感程度与她在乎你的程度呈正相关。”

“我当时完全不懂女生的心理。我想给林佳一个惊喜,就没告诉她。我想着,等我挣了钱,给她更好的生活,带她吃更多好吃的,帮她开店。可惜我们都太固执,朝着两个不同的方向越走越远。”

沈望讲述自己故事的时候轻描淡写地说了一个细节,那就是,当初他毫不犹豫拿出来的钱,原本也是他的梦想。他一直想开一家有意思的淘宝店,才跟爸妈拉来了赞助。他的店没开成,启动资金全部交给了林佳。

这些纠结的爱情让人心生凉意,我在空荡荡的房间里独坐了很久,不想睡觉,无聊地打开QQ,很意外地看见林佳在线。之前联系采访的时候我们彼此加了好友,却从没闲聊过。我想应该对下午的采访表达谢意,就发了消息过去。她没有回复。但是QQ音乐显示她在听歌,是赵传的《我终于失去了你》。

“我终于失去了你/在拥挤的人群中/我终于失去了你/当我的人生第一次感到光荣…………”赵传的沧桑歌声隐隐传来,如此这般隔山跨海。

这首歌很老了,我却并不陌生,因为沈望的淘宝店里背景音乐就是它。他的店里货架上最醒目的位置陈列着一张他和林佳的照片,不甚清晰,但是能够看到两张年轻的脸挨得紧紧的,女孩欢天喜地,男孩龇牙咧嘴,他的脖子上有一个鲜红的牙印儿,亮闪闪的,如同荣耀的勋章。林佳说过,那天沈望给了她两万块钱做饭馆的启动资金,说:“老婆的梦想怎么能不支持!”那一刻,他们都以为彼此是爱情路上最执着的守望者,却想不到自己输给了年少的惶恐和执拗。年轻时我们都觉得奋不顾身倾其所有才是爱的表现,要历尽千回百转,才知道后退一步是更伟大的成全。

第6页 :那时奋不顾身的自己

那时奋不顾身的自己

屈燃痴迷赵星辰那会儿,我们还在读高中。

“案发现场”是一次校园晚会,那晚桂花飘香,星光云影,把校园操场笼上一层缥缈浪漫的雾气。赵星辰就在那醉人的雾气里唱了一首张雨生的《大海》。“如果大海能够,唤回曾经的爱,就让我用一生等待…………”荡气回肠热血澎湃的歌声不停回响,屈燃狠狠掐了一把校服里的大腿道:“怎么以前我没发现他那么帅呢?”

赵星辰帅吗?他个子不是很高,五官也算不上很出众,但是皮肤白,头发略长,前面一缕额发遮住坏笑的眼睛,有点日本漫画里坏小子的感觉。好吧,现在回想起来那副样子很傻很欠扁,但是没办法,年轻的时候以为那就是独树一帜的个性。让少女动心不需要多么高深的理由,最肤浅的外貌就可以一锤定音。自从听了赵星辰的《大海》,屈燃那十七岁的雨季就汪洋成海,疯狂冲刷着心里的岸。

为了吸引赵星辰的注意力,色迷心窍的屈燃用了能够想到的一切小伎俩:丢弃又肥又大的校服,换上长及脚踝摇曳生姿的长裙,头发柔顺如海藻披在肩膀。这样冒着被年级主任找去训话的危险,只为让赵星辰在人群中多看她一眼──而事实是,他俩就坐在同一间教室。我就在你身边,却还是拼命想念你。这就是年轻时的爱恋。

心怀这种爱恋的,不止屈燃,还有赵星辰。

随着那一曲《大海》,很多女生重新认识了赵星辰,以前他是一只“小透明”,现在忽然成了众人瞩目的焦点。他那些不为人知的心思和隐私也突然像被放到了聚光灯下,在女生中间秘密流传。原本不起眼的一个男生自从有了女生的关注瞬间找到了存在感,长发修出了层次,微眯起来的近视眼配上了新款的眼镜框,暗地里开始用小镜子纠正自己的笑容,笑起来的样子像韩剧里的俊朗少年。

笑起来像韩剧里男星的赵星辰在众多关注下,更快地暴露了自己的心思。原来他早就心有所属,一直默默喜欢的,是班上的女神级人物耀萱。

在那个叛逆又挑剔的年纪里,女生们很少会承认某个女生是女神,但是耀萱是年级里乃至学校里毫无争议的女神。她身材高挑,运动会入场式时穿上旗袍高跟鞋走在队伍最前方打旗的时候甚是耀眼。她皮肤白皙,在我们这群灰斑鸠连洗面奶都不会用的时候,她已经在妈妈的指导下用各种营养水、护肤液。她从不炫耀自己家境有多好,但是每件衣服都是低调奢华的牌子,校服里面的一件T恤很可能来自巴黎,举手投足间已经有了“毒药香水”的气息…………在高中校园里,这样的女神,也算妖孽,多少男生对她心心念念,多少人梦里晃动过这个她的影子。赵星辰只是其中之一。所以穿了长裙的屈燃再怎样婀娜也无法占领赵星辰心中的领地。

那时候我们的情感启蒙多来自言情小说和言情剧,经典的《东京爱情故事》常被屈燃挂在嘴边。她坚定地认为即便最后完治负了莉香,莉香好歹也轰轰烈烈爱过一场。毒舌如我忍不住提醒她,不主动的男生千万别怕错过,女生太主动一定会吃苦头。但是屈燃只当这是耳边风,坚信只要自己付出就一定会有回报。想来真是太傻太天真,明知道上帝早已按照特定的轨迹安排了很多结局,执拗的姑娘却仍旧相信上帝会偏爱自己一些。

赵星辰十七岁生日那天,屈燃为他买了生日礼物且包装得极其精美,并丢给他一个小纸条,约他在学校的音乐教室见面。屈燃是音乐特长生,很小就开始弹钢琴,后来练了美声,她的一曲《我爱你中国》曾代表全校参加区中学生的国庆献礼活动。学校有几间教室是专门留给音乐特长生练琴、练声的,屈燃就把第一次“约会地点”选在了她每天练声的音乐教室。赵星辰接到礼物和纸条后应约前往。

很多年后,不再天真的屈燃早已同赵星辰形同陌路,她甚至记不清他当时的样子,却记得自己表白时的决心。那天她穿了条湖蓝色的长裙,头发很柔顺地披在肩上,一副小女生的娇羞模样,脸上的表情却让所有人相信这是一个为了爱情赴汤蹈火奋不顾身的胆大姑娘。她站到赵星辰面前,盯着他的眼睛说:“你喜欢别人我不介意,但是我会一直喜欢你。只要你愿意转身,随时都能看到我。我不介意做你的第二选择。”心怀执念的飞蛾纵身扑火,总是那样急着交付承诺。

表白之后的屈燃明目张胆地对赵星辰示好,有了什么好吃的好玩的都第一时间跟他分享。赵星辰的英语成绩很差,每次英语课后她都把整理好的笔记借他抄,考试前还主动总结出复习要点交给他。午休时间她把他喊到教室,揪着他的耳朵逼他学英语。那会儿班上的男生起哄说屈燃霸王硬上弓赵星辰不得不从,屈燃杏眼圆睁骂他们:“你们不就是羡慕嫉妒吗,活该你们没有女朋友!”然后照样把好吃的好玩的往男生寝室送。

赵星辰的头脑越来越昏,越来越搞不懂到底是怎样掉进屈燃的“陷空岛”。他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自己已经被“爱的纪念物”包围。

他提起笔想做英语考卷,发现笔杆儿上有只可爱的米老鼠,他怎么会有这种东西呢,呃,记起来了,上次她给他讲了一道题,她拿着这支笔比比画画了半天,然后就把笔塞到他手里,跑开了。

他半夜在寝室打着手电看英文阅读理解,肚子咕噜一声叫,随手就抓过床头的一包零食,完全是无意识地撕开,塞进嘴里,咯吱咯吱嚼上一阵子。直到其他床上的手电筒灯光都朝他这边聚拢来,他才反应过来,这老鼠一样的声音正是来自他嘴里的薯片,或者小浣熊干脆面。他很不好意思地关掉手电筒,借着从宿舍门窗透进来的楼道的灯光,他发现手电筒上不知何时被贴了一个印有蓝色小海豚的防水贴纸。

当屈燃的分子、原子、电子一刻不停地侵入到赵星辰的生活中,赵星辰妥协了。他成了屈燃的男朋友。

那是一段甜蜜得让所有旁观者都羡慕的恋情,虽然在高中里老师们抓“早恋”都不遗余力,但是屈燃早就表示出了“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的姿态。

班主任找她谈话:“有什么事儿就不能等到大学再说吗?”

屈燃说:“不能,谁能预料到大学之后我们会变成什么样?老师您就没有年轻时留下的遗憾吗?”

其实那会儿我们都知道,班主任大学毕业时与女友分手,后来找的老婆是校领导的女儿,有很多功利成分在里面,只是我们无论如何不敢把这种事拿到桌面上来讲。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屈燃偏偏戳班主任的痛处,把他问了个满面通红,无言以对。

班主任拿屈燃没办法,就兵分两路开始攻击赵星辰的心理防线。赵星辰的父母是我们学校后勤部门的工作人员,家庭环境一般,班主任就揪着这个说事儿,什么父母把你养这么大不容易啊,什么你早恋影响了成绩以后考不上好大学对不住他们啊之类的。《白蛇传》里的许仙为什么可恨?因为他面对法海的煽动总是动摇,轻而易举就怀疑白娘子对他的感情。赵星辰也是如此。面对班主任的几次“苦口婆心”,恋爱的甜蜜感顿时无影无踪,赵星辰开始小心翼翼地跟屈燃拉开距离。

年少时不愿意把心爱的人往坏处想,总要树立一个两人之外的敌人才好,班主任当然是最好的假想敌人选。屈燃听赵星辰说出“我们还是到大学之后再谈吧”这样的话之后,第一时间就想到一定是班主任给赵星辰施加了压力。她想到的不是责怪赵星辰的懦弱,而是把班主任恨到了骨子里。她开始发挥女生甜软绵贱的优势,使劲儿给赵星辰加油打气:“我给你补习英语不是很见成效吗?”“我们考进同一所大学不是很好吗?”“你爸爸妈妈不是很喜欢我吗?”“下次月考我们都进步五名,看班主任还有什么好说的!”

软耳根的赵星辰很容易就被班主任“洗脑”,自然也就很容易被屈燃劝慰。意志不够坚定的他看着屈燃水汪汪的眼睛,咬了咬牙说:“嗯,是,我们,不那么高调就没事吧…………”可惜他低估了一个沉浸在爱情中的女孩的亢奋和虚荣。

高二那年暑假,班上组织了一次露营,自愿报名,没有老师带队,总共有十几个人参加。我们没有露营的经验,准备得不够充分,路线也找得不对,出发当天下午就已经人困马乏,狼狈不堪。女神耀萱也在队伍中,但是她没过多久就给家里打了电话,让家里派车来接。那真是一幅令人哭笑不得的画面,一队乱七八糟的高中生正东倒西歪地坐在路边儿啃干面包,突然看到一辆大越野车打远处开来,车上有肯德基炸鸡腿有冰镇可乐有空调,还有女神妈妈的助理带来的各种美味零食,那位助理笑容满面地说:“这里太热太苦啦,你们还有谁想回市里?一起上车吧!”顿时就有三个女生跟着耀萱跳上了车。

如果挤一挤,车里再装一个人也没问题。赵星辰就有点儿动摇,想跟着一起回去。屈燃死死拽住他的胳膊说:“你要是敢走,我就跟你绝交!”

直到那辆招摇的大车离开,屈燃才松了一口气,撇撇嘴说:“哼,显摆,这么娇气,压根儿就不应该出来!不吃点儿苦能叫人生吗!”她这句话一说出口,我们一帮人都哄笑起来,哪里晓得屈燃一语成谶,她日后受的很多苦都让她怀疑人生。

辗转几次,队伍终于找对了路线,到了水库。当时已近黄昏,刚好搭帐篷、做烧烤,准备露营。毫无疑问,屈燃和赵星辰睡了同一顶帐篷。这下可让我们见证了屈燃和赵星辰“最甜蜜的爱情”,男生们都起哄说不许他们关帐篷门。后来屈燃和赵星辰避开我们跑到小树林里单独约会,男生们还拿着望远镜追踪他们,不断汇报“啊呀牵手了”“啊呀拥抱了”“哎呀亲上了亲上了,再来点儿刺激的好吗”…………这件事差不多成了后面一个学期里最重头的笑料,总被人学习累了时拿出来开玩笑。

那晚男生们轮流守夜,半夜的时候我醒了再也睡不着,干脆爬出帐篷跟正在守夜的两个哥们儿吃火腿肠喝啤酒。我清楚地记得那个晚上没有星星,还下了零星小雨,其中一个哥们儿还让我快回帐篷免得淋雨感冒。后来雨没下起来,掉了一阵子雨点之后就停了,但是天上一直没有星星。我们打着手电玩五子棋,又玩了会儿真心话大冒险,讲各种丧尽天良的笑话,可是忍着不敢笑,害怕大半夜的声音传太远,直到凌晨四点左右喊大家起来去爬山看日出。屈燃钻出帐篷的时候说的第一句话是:“昨晚的星光真好!”

我怀疑自己穿越了,昨晚明明没星星啊。跟她抬杠抬不过,她一口咬定天上有条闪亮的银河,满天星光灿烂。一个男生打趣说:“是你俩在帐篷里春光无限吧!”屈燃在大堤上追着揍他。

很多年后想起来,也许我们的记忆都没有偏差,我记得的是小雨,屈燃记得的是星光,那都是我们最快乐的夜晚。无论现实是什么样子,我们都愿意按照自己的意愿去纪念它、怀念它。每一个沉迷于爱情的女生心中都有一片属于自己的星光,屈燃一定是把那一晚打造成理想中的样子,此生不悔。

高三刚刚开始,耀萱便传出口风,要出国。这并不是一件大事,但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赵星辰的心里登时“草长莺飞”。班上传开许多流言,有人说赵星辰偷偷跟耀萱表白了想挽留她不让她出国,也有人说赵星辰跟耀萱表了决心他也要出国,还有人说耀萱被赵星辰感动决定留下不出国…………这些不是空穴来风,屈燃不聋不盲,她知道必定有一个版本是真的。她像所有感觉到爱情受到威胁便立起浑身的利刺开始捍卫爱情的女战士一样,反击的第一步便是追根究底。

赵星辰倒是坦白:“我确实约见了她一次,问她是不是要出国。她说她还在考虑。”

屈燃就有些管不住自己的脾气,跟他发火:“她出不出国跟你有什么关系呢?难道你还要跟着出去?”

“我只是想确认一下,没有别的想法。”

他和她在一起,但是心里总有另外一个人。她原以为他们终于在一起,谁都拆不散他们,可她这时才明白,不在一起的那个人才是大赢家,他永远都会因为得不到而分外留恋她。屈燃第一次觉得累了。但是她不甘心失败。年少的勇气就是明知道赢的可能微乎其微,还愿意倾其所有去赌那微乎其微的胜算。

可巧,那时候屈燃的妈妈要送她去英国一家非常不错的音乐学院去进修。这个机会来之不易,不仅花费之高让人咋舌,更难的是若干熟人帮忙牵线搭桥才申请到奖学金。屈燃的父母兴高采烈地把这个消息告诉屈燃的时候,屈燃的第一反应是:“我的爱情在这里,我哪里都不去。”年轻人誓死捍卫爱情的决心在长辈看来永远是理想主义加意气用事,父母只是把她的话当笑话听,依旧忙着帮她办理各种手续,而屈燃已经迫不及待去赵星辰那里表决心。

“我才不要出国,我要留下来陪你。”

屈燃的话一出口,就看到赵星辰的眼睛里闪烁着泪光。那时正是中午,整个学校似乎都在午休,安静异常。小小的音乐教室里,吉他不唱,钢琴不响,仿佛都在默默谱写一曲离别的歌。有几秒钟,静得几乎可以听见两个人的呼吸声。赵星辰嘴巴张张合合了好久,像是终于鼓足勇气似的,拉起屈燃的手,猛地把她拽进了怀里紧紧抱住。

“谢谢你屈燃。我们永远不分开。”

无论以后发生什么,无论出现多少艰难险阻,屈燃都记得那个滚烫的拥抱和少年怦怦的心跳声。那个拥抱书写了屈燃对“未来”二字最壮丽的期许,她相信爱人的一个承诺等同于永恒,她相信所有勇敢而善良的恋人都会收获一片锦绣山河。

那个周末,屈燃趁父母不在家,偷偷销毁了父母帮她办好的所有出国资料。她甚至给帮忙牵线搭桥的叔叔打电话说,自己已经跟爸妈商量好,在国内参加高考,不再出国。叔叔听了电话之后不敢相信,又打电话给屈燃的爸爸求证,终于引发了屈燃家里的一场轩然大波。屈燃从小被父母捧在手心长大,不曾受到半句批评和责怪,但得知她做出的选择之后,怒火中烧的爸爸劈头就给了她一个耳光。

“爸爸当过兵,空手可以劈砖。他一定是觉得我这块烂砖没得救了,才花了那么大力气想把我劈成粉末。也许他觉得这么不争气的女儿,死了都比留着丢人现眼好。”

很多天之后屈燃才肿着腮帮子去学校上课。被禁足了那么久,回到学校她却高兴地对我说:“我爸不管我了,他说我自己的路让我自己走。能够换来自由,再挨两巴掌也值啊。”觉得不尽兴还补充一句:“就算全世界都对我拳脚相加,只要赵星辰和我在一起,我就觉得有了救命盔甲。”

只怪那时候我们都善良又愚蠢,以为死才是爱情的最大敌人,其实爱情死不了人,最可怕的是让你活着,眼睁睁地看着拥抱如何变冰冷,誓言如何变云烟。

屈燃放弃了出国深造,想安心陪在赵星辰身边陪他迎接高考,她甚至已经盘算好,跟他考同一所大学,毕业就结婚生子。没料想,比翼齐飞的日子过了还没有几周,赵星辰对她说:“屈燃,我考虑了很久,你还是出国读书吧。你能够得到更好的未来,不应该因为我而放弃。”

“你就是我最好的未来,我才不稀罕其他。”屈燃的头顶已经响起警报,却还是掩耳盗铃做着垂死挣扎。

“不,不行。这样对你不公平。况且,我,我真的没想好以后的事。你为了我做出这么大的牺牲,我,有些怕。”

“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我怕辜负你的希望,我怕…………”

“你怕你的心还在女神身上,你对她贼心不死,害怕以后你混好了忍不住屁颠颠跑过去吻她的脚,是吗?”屈燃不可遏制地爆发。她已经听说,耀萱也放弃了出国读书的打算,要在国内参加高考,读大学之后再出国。屈燃不是没有想过自己面临的威胁,她只是固执地选择相信赵星辰会如她一般言出必行。

“总之,你还是去留学吧,我知道你父母帮你争取这个机会非常不容易,你不要辜负他们。我们以后还是朋友,你可以给我写信,打电话…………”

“谁稀罕你这样的朋友!谁需要你的体谅!”屈燃几乎是咆哮着在他的脸上、身上又打又踢。赵星辰没有再多说一句话,任由她打骂,只是不肯回头。

日子就像一匹柔韧的缎子,任你怎样揉搓、撕扯,它终究顺滑地溜过去。教室里高考倒计时的牌子并不因屈燃的伤心难过而有丝毫松懈,那个不断消逝的数字提醒大家高考在即,不能分心。每个人都在埋头苦读,每个人都怀揣热气腾腾的理想,每个人都相信挨过这最“黑暗”的一段就会充满光明。只有屈燃一个人闷闷地坐在教室的一角,除了记忆中最美好最浪漫的星光,她的世界不再明亮。

一转眼,七年。老同学小聚,一度淡出同学圈的屈燃居然出现了。高中毕业后她几乎和所有人断绝了联系,我们几个关系好的朋友穷追不舍,才会收获一点点她的信息。知道她高考的成绩不够理想,勉强进了一家本科院校,毕业之后进了一家效益还不错的国企,不久又辞职。却没有更多细节。我们很不安地认为,一次失败的恋爱摧毁了屈燃的信心,她曾经是那样明亮璀璨的女生,哭笑都挂在脸上,竟然选择了藏起来疗伤,独自消沉下去。听说她来参加聚会,我们都很期待。

各种揣测都为虚妄,亲眼见到阔别七年的屈燃,才发觉她活得远比我们想象的精彩。她已经不再谈钢琴唱美声,而是投师名门,学了造型师课程,目前已经是技艺精湛的造型师。比起从前只晓得穿长裙取悦中意男生的小女孩,如今的她更懂得如何把自己打造成聚会的焦点。赵星辰没有参加聚会,但是显然屈燃并不是为他而装扮。悦己和悦人是不同的气场,此时的屈燃已深谙此道。

聚会的大派对包间里,红酒啤酒大家走起来,大杯的香槟像白水一样喝,喝多了就开始鬼哭狼嚎地唱,从《大花轿》到《小苹果》,从小虎队到五月天。后来有人唱了首张雨生的《大海》,包间里突然静下来,十几双眼睛盯着屈燃。屈燃笑笑说:“你们看我干吗,老故事早翻篇儿了。”她的眼睛里有星光点点,我们觉得她不可能真的忘掉赵星辰。

很多人的青春都有过孤注一掷的勇气,都发过隔山跨海的誓言。只怪那时的臂膀太单薄,承担不起太过苍白的后果。时隔多年,屈燃仍旧忘不了那个万念俱灰的夏天,身边的每个人都在为迎接未来而摩拳擦掌,只有她一个人开始怀疑未来的意义。她苦苦纠缠过,愤怒责问过,歇斯底里的时候不吃不喝,曾经晕倒在校园里。一天天倒计时,一天天苦挨,当时的她恨不得死去才好。

“现在想想真的很幼稚呢。”现在的屈燃已经可以自嘲地笑。

“你知道吗,我最难过的不是赵星辰跟我分手,毕竟从一开始就是我主动追求他,是我死皮赖脸甜软绵贱地要缠着他。我最难过的是,我苦苦执着的信仰,我奉为珍宝的爱情,回头看过去竟然是一片虚空,是一片暖不过来的冰凉。因为我全盘否定的,是那个为爱不顾一切的自己。”

“别全盘否定啊,那会儿班上所有女生可都是倒向你这边的!”我安慰她。

“是啊,特别是知道那个女神的下作手段之后!”屈燃的语气恨恨的。

高考之后屈燃才辗转从同学那里听说,是耀萱找了赵星辰谈话,劝他不要被一时的儿女私情所困,要一门心思复习争取考上名牌大学才好。有了这样的鼓励,赵星辰才头也不回地跟屈燃分了手。

“你到现在还记仇?可我怎么觉得你已经原谅他了呢?”我试探地问她。因为刚刚听说,赵星辰后来跟大学的一个女同学结婚,屈燃还送了红包。

“我是在原谅自己。分手之后的很长时间我都活在仇恨里,没有一天安宁。后来我发现,那样只会让自己更蠢更暴躁,甚至没了爱的勇气。后来我开始学着跟自己和解。当年的赵星辰不过是个孩子,心有所爱,亦喜欢被爱,有个傻乎乎的女孩子倒贴上去,他没有理由拒绝,只是责任扑面而来时,他招架不住。我不该苛求于他。现在的我更喜欢那时奋不顾身的自己,爱得勇敢,恨得决绝,我有过痴狂的勇气,有过记忆里最美好的星光,那光亮,可以点亮一生。至于别的,”屈燃露出一个美好的笑容,眼睛在灯光的照耀下亮闪闪的,“烧了,取暖。”

这一刻的屈燃如星光,分外璀璨。

第7页 :暗恋百科全书

暗恋百科全书

在告密事件发生之前,苏炸炸对周哲的感情顶多算是“不喜欢”。告密事件发生之后,她彻底讨厌她。

事情是这样的。高三开学一个月之后,班上忽然展开了针对早恋的“大清洗”运动。事因两对恋情曝光而起,案件波及范围之广、涉及人员之多、打击规模之大,在我们十七年的人生历程中都是空前的。班主任下了狠手,不但要惩治那两对恋人,还要追究那些暗中包庇、知情不报、帮着传纸条递消息的,甚至还要揪出班上其他偷偷摸摸谈恋爱的,大有保甲连坐诛灭九族之势。

说起来,我就读的中学也算是本市最好的中学之一。你知道的,即便是重点中学,每个班级也会有点儿扫把打扫不到的灰尘,这样“藏污纳垢”的地方通常都在班级的后排。我所在的高三文科一班也不例外。我的座位在倒数第二排,后面贪玩的伙伴尤其多。我们把所有的课本、复习参考书都摆在书桌上,在自己前面砌起一道高高的书墙,这样的掩护下,偷睡、看闲书、传纸条、玩手机、说悄悄话等小动作都很方便。有多少禁忌就有多少打碎禁忌的欲望,有多少压抑就有多少冲破压抑的疯狂,无穷无尽的负能量就在书山题海的掩映下酝酿爆发。特别是进入高三之后,学习压力陡然增大,好多原本遮遮掩掩半推半就的人干脆把“罪名”坐实,忙里偷闲享受恋人带来的特有的慰藉。

发动“大清洗”的那天晚上,整个晚自习的时间,坐在后排的十个人轮番被班主任叫去办公室问话。班主任被大家唤作老马,他并不老,还不到四十岁,平时对我这种甜软绵贱的货色还是有些偏爱的,但是涉及“早恋”这一敏感话题,老马绝对不会心慈手软。我作为最活跃的一份子,当然逃不脱“重点审讯”。另一个被“重点审讯”的女生就是苏炸炸,有人举报她跟班长沈恒谈恋爱。

如果你摊上一个花痴闺密,劝你尽早甩了她,不要像我从小就迁就苏炸炸,长大后再想全身而退已经回天乏力。她永远分不清“拉皮条”和“拉条子”,但是对美男过目不忘,吴彦祖、阮经天的图片存了满手机。后来我们一起去电影院看《叶问》,她对剧情不感兴趣,只是想看甄子丹,没想到那个池内博之扮演的狂迷中国功夫的日本军官出场的时候,她大喊了一句“好帅”,我俩好悬没被身旁的爱国观众围起来暴打。我曾骂她:“你这种软骨头,搁《风声》里一碗辣椒水你就当叛徒。”苏炸炸就说:“我更期待美男计,我一定将计就计。”

话虽如此,关键时刻我是不会背地里打苏炸炸小报告的,那么问题就出来了,大家都是好朋友,谁会“出卖”她?而且更可笑的是,苏炸炸和沈恒之间,根本就不存在越界关系。

沈恒是苏炸炸心里一个放不下的执念,从高一开学军训开始。那时沈恒是我们班的标兵,有一天天气太热,苏炸炸穿着迷彩服在大太阳底下正步走了几个来回就中暑晕倒,沈恒背着她飞奔到医务室。醒来的时候她还以为身边站着一棵挺拔的白杨树,看仔细了才知道那是帅哥沈恒。从那时起,她就认定他是英雄,无论她有多少难题,他都能轻松搞定。

说起来,以沈恒的阅历,恐怕还没见过苏炸炸这种不折不扣的伸手党型选手,数学笔记要借,物理笔记要借,化学笔记要借,英语笔记要借…………那些不用借笔记的学科,她也总有一大堆问题亟待解决,历史地理政治生物都很难啊,英超亚冠欧锦赛都有问题要请教啊。我曾在放学路上打击她:“你倒追沈恒的手法真是太拙劣了,我听好几个男生议论你,说你看起来聪明伶俐,没想到竟然胸不大且无脑。”

“糟了!”苏炸炸重重拍了一下胸口。

“别拍了,再拍更平了。”

她狠狠瞪我一眼问:“会不会沈恒也这样看我呢?”

“我觉得他对你还蛮好的,多少女生羡慕你呢。”

“这话真动听!其实我也觉得沈恒对我蛮好的,我清清楚楚记得第一次凑过去问他问题的情形。那会儿他刚刚被任命为数学课代表,我说:‘课代表,你忙吗?听说你中考数学满分,我有问题向你请教呀!’沈恒笑的时候眼睛弯弯的,长长的眼睫毛翘起来特别可爱。他说:‘你不想告诉我你的名字吗?’我说:‘我叫苏炸炸。’沈恒脸上的笑意更深了。他说:‘哈哈其实我早就知道啦,这么可爱的名字肯定听一遍就记住啦。我就是想听听你自己说出来是什么感觉,听起来好好吃呀!’”

苏炸炸就像数压箱底儿的财宝似的,无数次跟我描述“人生若只如初见”的美好光景。虽然我听得不胜其烦,但是“听起来好好吃呀”这句话真的成了我们班的名句。然后随之而来的就是关于苏炸炸和沈恒之间的“暧昧”绯闻。事实上只有苏炸炸自己知道,沈恒和她很快成了好朋友,却一丝一毫的暧昧都没有。他拿她当哥们儿,不喊她苏炸炸而是喊她“老七”──他是住校生,他们寝室有六张床,他说苏炸炸可以做他们的名誉社员。

名誉社员就名誉社员吧,只要他没有“老八”“老九”,她就是他心中的唯一。苏炸炸觉得,她一辈子都没得过这么好的名次,为了离沈恒更近一点儿,她不介意排在一群男生后面。而她这个名次,一直保留到周哲出现。

“隔离审讯”的第二天下午,老马就重新调整了班级的座位,我、苏炸炸、沈恒以及另外几个好朋友都像放射线一样被安排到了教室的不同角落,谁都挨不着谁。那两对被曝光的倒霉情侣分别被找了家长,不断被班主任、年级组长找去谈话。还有几对藏得特别好的也被找出去做思想工作。甚至有些人只是恍惚对某人有好感,都被敲响了警钟。恨意这种东西根本就不用考虑阻力和摩擦力,很快就在大家心中畅行无阻地流淌。谁都想知道“叛徒”是谁。

晚自习课间休息的时候,几个女生凑在一起闲聊,有人说:“周哲真是深藏不露,我们一直低估了她。那天有人看见,她从老马办公室出来,老马送她到门口,说:‘你说的情况我都记下了,我心里有数。以后及时跟我沟通,我会妥善处理的。你别有心理压力,别影响学习。’你们猜周哲说什么?”

“你卖什么关子啊,她说什么?”苏炸炸没好气儿地问。

“她说:‘马老师,这件事我也有错,不应该瞒到现在才说。’”

“真的是她!”苏炸炸顿时怒了,“她可真会装小白兔,难为她潜伏在我们中间那么久!”

高二那年我们进行了文理分班,我和花痴苏炸炸、学霸沈恒都选择了文科班并且分到了同一班,我们都特别高兴,没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周哲。班上的“消息树”说:“她可是比程咬金还厉害的人物。其实她是咱们上一届的学生,因为身体不好休学了一年。她成绩可棒了,老师们都相信她能考上北大,说不定还能得个高考状元什么的。”

周哲不漂亮,属于藏在人堆里不容易被发现的那一款。她很安静,除了帮人讲解题目,几乎不发出声响。但是她很有耐心,无论谁去问她题目,她都详细地解答。文科班的学生通常数学都比较差,所以周哲和沈恒两个就像是班里的“小老师”,数学老师不在的时候,大家有解不开的难题都去找他们,而他们两个也经常一起研究题目。如果说苏炸炸以一个白痴的形象扮演了沈恒的开心果,周哲毫无疑问就以智者的身份充当了沈恒的红颜知己。

红颜知己。想到这四个字,苏炸炸觉得四肢百骸都被抽干了力气,从前跟沈恒结下的“革命友谊”就像被全盘清零了似的。她不喜欢周哲,不喜欢周哲对她和沈恒的关系造成的冲击。可是周哲是那样安静,那么受人尊敬,苏炸炸也只能跟她相安无事──她才不愿意被人说成是妒忌。

没想到,就是这样一个“苔藓一般安静的女子”,默默躲在教室的角落,伺机出击,扮猪吃虎这一招用得炉火纯青。我和苏炸炸同时恨上了周哲,因为她有“前科”。

去年冬天上体育课,内容是三千米长跑。那天零下十几摄氏度,才下完雪,操场上的西北方吹到脸上像剥皮。我和苏炸炸决定一起撒谎,就说赶上生理期,以躲过这一劫。体育老师准假后我俩就缩在一旁的器材室装模作样地收拾羽毛球拍什么的,没想到周哲也在。周哲问:“你们怎么不去跑步?天这么冷,跑跑会暖和些。”

“躲在屋子里岂不是更暖和!这个时候女生太有优势啦。”大概是苏炸炸的笑声太诡异,周哲愣了一下,很小声地问:“你俩不会是撒谎了吧?”

“反正又没人检查。”我胡乱应了一句。

这事我和苏炸炸根本就没放在心上,没想到下次体育课的时候,体育老师特别强调了女生的纪律。他说有些女生以生理期为借口逃避运动,这是撒谎,性质十分恶劣。结果那堂课的内容依旧是三千米长跑,谁赶上生理期不能参加,就沿着跑道慢慢散步。倒霉的苏炸炸那天真的“大姨妈”了,她又怕体育老师识破她上次说谎,只好捂着肚子强打精神在积雪尚存的操场上跑了三千米。

那件事之后,我和苏炸炸就对周哲多了几分戒心。可毕竟我俩撒谎在先,这件事不好意思往外传。没想到,周哲当“告密者”当得这么上瘾。

想起这些糟心的旧事,我整个人都不好了。再看苏炸炸,她脸都绿了。然后有个女生拿着一大把电影票说:“我舅舅的影院有个首映,他给我弄了几张电影票,咱们周六一起去看吧。电影的男女主角和导演都到。”这么一说几个女生来了兴致,话题完全岔开了,吵着要去看明星。不知道谁嘴快地问了一句:“周哲,周六要不要跟我们一起去看首映?”

周哲轻声说:“我周末一般都会在家休息。我不去了,谢谢。”

我松了一口气。没想到,一转身发现沈恒走到周哲旁边问:“周六市图书馆有大爆炸的讲座,我要去。你去吗?”

“太好了,我们一起去!”周哲的声音明显比平时高一些,也兴奋一些。

“演!接着演!真看不出来你演技这么好,你这是要考电影学院吧,演完狐狸演小白兔!可惜你也只能演禽兽。”

当时的苏炸炸究竟用了多大分贝说出这句话,已经无法考证。我唯一记得的是,她说完这句话之后,热闹的课间教室突然就安静了。刚才还为电影票欢呼雀跃的几个女生集体噤声,前面几排座位的人都转过身来看我们这边。

很多年以后苏炸炸回忆,当时她的脑袋简直要爆炸了。大爆炸?什么大爆炸啊?还嫌世界不太平啊?哪里爆炸啊?用什么炸啊?图书馆要炸了?太不把我苏炸炸放在眼里了啊。好好的周末不看电影不逛街研究什么大爆炸啊?平时听课不嫌烦还去听讲座不累啊?作业都做不完学人家丰富课余生活有病啊?成天炸啊炸的不怕危害社会治安把你抓起来啊?是你自己说周末要在家休息的,拒绝了女生的邀请却对着沈恒谄媚地笑,敢情你个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学霸也开始动凡心了啊!

很久很久以后她才知道那是关于宇宙大爆炸的科普知识讲座,讲什么宇宙初始形成以及发展的过程。可对于当时的苏炸炸来说,宇宙山河究竟是颗粒还是粉尘她根本不感兴趣,她只关心渺小的自己能否成为沈恒小宇宙的核心。她觉得周哲分走了很多原本属于她和沈恒共有的时间,她痛恨聪明的沈恒竟然被这个披着伪善外衣的骗子迷了心智。她那白羊座的思维再也不受控制,那样一句话才脱口而出。

周哲的脸色煞白,睁大了眼睛盯着苏炸炸,一只手还在心口按了一下。

后来是沈恒打破沉默,说:“炸炸,你别胡说。”

“我胡说?”苏炸炸瞬间奓毛,“竟然说我胡说?其实大家都心知肚明,周哲就是那个打小报告的叛徒。学习委员的演技一流,当着我们的面儿什么都不说,还假惺惺地帮我们传纸条,一转身就把传纸条的事儿告诉班主任。以前体育课你就告密,现在又玩这一套。别以为装无辜我们就猜不到,告密的就是你!”

班级里先是安静,然后是窃窃私语:“竟然是周哲?”“真人不露相啊。”“她怎么这样啊,这种事也打小报告。”也有人特别夸张地发出冷笑。苏炸炸像是得到了声援,又对周哲补刀:“没人跟你谈恋爱,你嫉妒!”

这时,老马已经板着脸走过来。我甚至看到,有几个外班的脑袋挤在后门的玻璃窗上,正探头朝里面看。

第二节晚自习的铃声响了,老马眉头皱得能夹住一只苍蝇,拽着苏炸炸的校服袖子把她拽到了操场上罚站。

苏炸炸站了很久,老马都没回来。天已经很凉了,她的脑袋被凉风吹了吹,刚才的火气消了一半。她确实是冒失了,竟然说了那么多重话──她真的不该说的,她应该直接伸手扇她两巴掌!

对于苏炸炸来说,那是空前绝后的一次罚站。

不知道站了多久,忽然,身后教学楼的灯都灭了,整个学校都陷入一片黑暗。教学楼里出现了一阵骚乱,紧接着,点点烛火亮了起来。虽然停电了,晚自习还是要点着蜡烛继续的,谁让我们是重点中学呢。说她不害怕是假的,可她又有说不尽的委屈。直到看到沈恒擎着一根蜡烛朝她走过来,她竟然想哭。她做的所有蠢事糊涂事都是为他,为了他她变成了一个自己都讨厌的人,这份两年多的喜欢似乎已经超出了她能负荷的最大限度。

沈恒说:“告密的是我。”他的声音不大,但对苏炸炸来说就像个晴天霹雳。怎么可能!他最讲义气最够哥们儿,不可能做这种事。他要是出卖朋友,苏炸炸宁愿出家当尼姑去!

“是我告诉老马的,班上好多人在谈恋爱。我还告诉老马,我们后面两排经常传纸条、发短信。”苏炸炸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可沈恒的嘴巴真的在动,“这种事老师们心里都有数,不过是想问清楚。我没隐瞒,他问什么我就说什么。老师不让学生谈恋爱无非是怕影响学习成绩,只要成绩好,他们也不会干涉太多。再者说,我觉得谈恋爱原本就是件光明磊落的事,不需要藏着躲着。”

“你说得轻巧!”苏炸炸第一次冲沈恒发火,“你有病吧?你是学霸你成绩好你当然什么都不怕!你是不是喜欢周哲才出来替她顶罪?”

沈恒不置可否。“总之,你错怪周哲了。以后有机会的话,向她道个歉吧。”

他的语气有点儿怪,是那种“大势已去,听天由命”的怪,听得苏炸炸后背发凉。她有点儿胆怯地问:“什么叫,以后有机会的话?”

“周哲她有先天性心脏病,从小到大从鬼门关闯过好几回。这个学期开学以来身体状况一直不好,她的爸爸妈妈希望她休学,但是她很想考大学,就跟老马说了这件事,让老马帮着劝她父母。老马也是这两天才知道她病得那么严重。刚才你跟她大吵一架,她受了些刺激。后来又停电,她是学习委员,和几个同学一起去老师办公室拿蜡烛,结果晕倒了。现在已经被送到医院抢救了。老马也跟去了。”

苏炸炸惊得说不出话来。她一直知道周哲身体不好,但是并不知道她具体得的是什么病。她藏得太好,从来不跟人说自己的病情,谁都想不到那么强大的一颗大脑竟然配有一颗弱不禁风的心脏。

沈恒接着说:“她还是希望跟你做朋友的,特意跟老马申请,想坐到你旁边。她觉得是自己申请换座位,老马才调整了后面的位置,这让她很不安心。”

“你怎么会知道这些?”

“她给我传过一个纸条。”沈恒说得轻描淡写,“快回教室吧,一会儿要下课了。”

那个晚上我们都很恐惧,因为周哲被推进了手术室。苏炸炸说,她给周哲打过一个电话,但是具体说了什么,她没有告诉我,也没有告诉任何人。她只是说,好像是一瞬间,她记起了周哲对她的所有好。周哲刚刚到我们班的时候就坐在苏炸炸旁边,有时遇到难题,沈恒给她讲的解题思路太复杂,周哲还会细心地提出更好的解决方法。有段时间苏炸炸因为肺热引起了咳嗽,试了各种药都不好,周哲很热心地拿了川贝给她,说用这个蒸梨吃治肺热很有效。苏炸炸上课常常走神儿,被老师叫起来回答问题她就像傻子一样,周哲会偷偷在草稿纸上写答案递给她看,帮她解围…………这些细节她竟然都忘记了,妒火冲昏了她的大脑,她只记得周哲的不好,一厢情愿地在脑海中丑化假想敌,其实无非是想掩盖不够优秀的自己。那漫长的一夜里,她在黑暗中为周哲祈祷,也为自己的良心祈祷,求命运一定要给周哲一个机会,要给她一个机会,让她能面对面地对周哲说声对不起。

有人说人的记忆会出现选择性遗忘,只记住那些美好的并夸大其美好所在,而忘却那些让人难过的和自责的。这算是大脑的一种自我保护机制,久而久之,人就会忘记过去的伤痛,继续快乐地生活下去。我想班上的大部分同学都开启了这种保护机制,因为毕业的庆功宴上,大家回忆了不少高中时候的糗事趣事,但是谁都没提到告密这件事。

那天大家意气风发,都喝了不少酒,一边回忆过去一边畅想未来,纷纷说着肝胆相照的话。有人揶揄老马,说:“马老师,您不去当侦察兵为祖国的边防事业做贡献真是屈才了,您成天在后门的玻璃窗上头监督我们,还拿着手电到操场上抓谈恋爱的,简直是赶尽杀绝!”

老马大笑说:“要不是我管你们管得严,你们能都考上重点大学吗?”

大家都当笑话说。只有苏炸炸不作声,默默看着不远处的沈恒。

周哲的手术非常成功,但是需要很长时间的休养,所以她只能再休学一年,参加明年的高考。为此苏炸炸自责了很长时间,如果不是她的偏听偏信,如果不是她急躁又妒忌心作祟,周哲就可以和大家一起考进大学了。周哲安慰她说:“也怪我自己太敏感,不愿意让别人知道我的病,我害怕别人施舍我怜悯我。以后我会试着去做一个开朗的人。也许到了那个时候,会有人喜欢我吧。”

我相信年轻的时候谁都做过一些傻事蠢事,但是波折的成长之路会让我们更懂得爱自己、爱别人。所有的好姑娘都会遇到懂她珍惜她的男孩子,只是苏炸炸不知道,属于她的那个人是不是沈恒。长达三年的暗恋就像一本活的百科全书,让她体验到各种喜悦和痛苦,窥见到各种光明与阴霾。这本百科全书也像一面镜子,让她客观地认识到了自己的种种缺陷,并激励起改变自己的信心。她高三整年狠命复习,终于小宇宙爆发,勉强跟沈恒考到了同一座城市的不同大学。她知道大学里面美女如云才女遍地,她更入不了他的法眼,可是她不能放弃。她答应过周哲,无论什么事,都不会轻言放弃,哪怕她日后真的是她最重要的情敌之一,她也毫不畏惧,愿意跟她正面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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