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管理条例处罚 草原管理条例处罚办法
一将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草原的保护管理建设和合理利用,改善生态环境,发挥草原经济效益,促进畜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有关法律。
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
限期恢复植被,可以并处草原被破坏前3年平均产值3倍以上9倍以下的罚款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甘孜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改,重新公布。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旗县级以上草原监督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植被,没收非法财物和违法所得,并按下列规定处罚给草原所有者或者使用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内蒙古自治区草原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草原规划保护建设利用和管理活动,适用本细则第三条 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
第一条 草原是国家的重要自然资源,是种草种树治穷致富,发展畜牧业生产的物质基础为了管理保护利用和建设好草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自治。
为了加强草原的保护管理建设和合理利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天祝藏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畜牧业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以下简称草原法甘肃省实施草原法细则和天祝藏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草原规划建设保护利用和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草原是指天然草原和人工草地天然草原包括草地草山草坡人工草地包括改良草地和退耕还草地,不包括城镇草地第三条 各级。
目前我国刑法并没有破坏草原罪这一犯罪罪名,而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破坏草原情节严重的,按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处罚第一条违反草原法等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草原,改变被占用草原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草原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草原的管理保护建设和合理利用,保护草原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畜牧业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甘肃省实施草原法细则和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自治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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