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申报期限 契税申报期限取消
法律分析契税办理有期限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申报契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
法律分析办理房产证交契税有期限限制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自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之日起在契税征收机关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九。
法律分析缴纳契税的规定时间是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交纳时限为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的10日内契税新政策是对于首套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
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温馨提示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
与本文知识点相关的文章:
关键词:契税申报期限